浙江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计算机协议供货合同
导读:
浙江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计算机协议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ZZCG2004A-JSJ- (填写中标人简称)- (填写授权公司供货项目顺序号)
中标供应商:
供货商:
需方:
需方主管部门: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浙江省2004年第4季度、2005年第1季度计算机协议供货(招标编号:ZZCG2004A-GK-030)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 );预算外( );自筹( )。
付款方式为:财政直接支付( );采购单位直接支付( )。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计算机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序号计算机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数量基准价优惠率协议供货价格总计
1
2
3
4
合计:人民币(大写)
注:
1、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80万元或采购数量超过60台时,采购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2、优惠率=(1-投标报价/基准价)×100%
三、保修期: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 )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 )月
故障响应时间为 ( )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 ( )小时内;
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 )小时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货商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1. 装箱单;
2. 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
六、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供货商履约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一、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a)双方协商解决();
b)向中标供应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c)向采购中心反映();
d)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e)提请仲裁();
f)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供应商指定协调人电话:
省采购办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二、其他约定事项:
a)浙江省2004年第4季度、2005年第1季度计算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标编号:ZZCG2004A-GK-030)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b)本合同一式四联,供货商、中标供应商、需方、采购办(或采购中心)各一联,由供货商每月在结算时统一向采购办(或采购中心)汇总上报。
c)本合同应经需方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需方财务专用章方为有效。
d)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以及财务部门章) 供货商(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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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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