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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解除合同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15:45:48 人浏览

导读:

在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合同之后,一般来说都是希望合同能够顺利生效的,买卖房屋能够顺利成交,但事实上实践中也存在着解除买卖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的房屋买卖解除合同的情形的相关知识。

  在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合同之后,一般来说都是希望合同能够顺利生效的,买卖房屋能够顺利成交,但事实上实践中也存在着解除买卖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的房屋买卖解除合同的情形的相关知识。

  一、 约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约定,付款约定,房产证办理约定等等。约定解除条件具备时,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当然,购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 房屋买卖解除合同的情形

  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根据《担保法》及《物权法》等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人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并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3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等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

  开发商在交房期满后,经购房人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7、开发商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不可抗力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1项之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9、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现在在签订额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形,继续履行合同无必要,或者也无法履行的情形

  三、买二手房怎么纳税

  购买二手房其交易过户到底交多少税费请参照以下执行:

  1、契税:现行政策:住宅90平以下1%;住宅90-144为1.5%;其余的不管是住宅还是非住宅都3%

  2、营业税:普通住宅房产证颁发2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如成交价明显偏低,按评估价。上下全同)与该房产原购入价的差额的5.5%征收营业税;普通住宅房产证颁发2年以后销售,免征营业税;非住宅房产证颁发5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5.5%征收营业税;非住宅房产证颁发5年以后销售,按成交价与原成交价差价的5.5%征收营业税。

  3、所得税:房产证颁发5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1%征收所得税(或者按成交价与原成交价差价的20%征收所得税);房产证颁发5年以后销售,如能证明卖家卖的是家庭居住生活唯一用房的,可免征所得税!

  4、印花税:住宅90平米以下免征;其它按成交价0.05%征收!!

  5、评估费:一般5‰以内。具体费率地方不同有所不同!!(三种情况:如不按揭,也可能不需评估,故无需评估费;按揭的也有可能中介费中已包括评估费;也有可能是房地产交易中心在交易过户时直接向申请人代收。)

  房屋买卖合同在订立时一定要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不然解除合同可能会给双方当事人都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房屋买卖解除合同的情形的相关知识,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联系法律快车小编进一步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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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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