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购衣服面料与吊牌不符 公司被判退一赔一
导读:
作者: 刘慧
中国法院网讯 因发现所买衣服外挂的吊牌与缝制在衣服内的标识所示面料成份并不相符,刘小姐在跟某知名服装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退还货款3940元,并加倍赔偿3940元。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并作出终审判决,该知名服装公司承担“退一赔一”的责任。
2009年3月,刘小姐到某知名服装公司处购买了总计价款3940元的女童羊毛开衫、女童短袖体恤衫等衣物。该公司向刘小姐出具了销售凭证及发票。之后,刘小姐发现她所购买衣服外挂的吊牌与缝制在衣服内的标识所示面料成份并不相符,遂与公司处交涉,要求退一赔一。双方协商不成,刘小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她所购买的衣服退还该公司,由该公司退还货款3940元,并加倍赔偿3940元。之后,该公司将刘小姐所买的衣服做了鉴定,鉴定报告显示衣服外挂吊牌与衣服面料的确有所出路,因此该公司不愿将鉴定报告作为证据提供。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在衣服上外挂与衣服实际面料不相符的吊牌,向刘小姐作出了错误购买的意思表示,其行为构成民事欺诈,因此判决该公司承担“退一赔一”的责任。
该公司不服,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诉讼,称刘小姐以及一审中的委托代理人以往多次以类似的手段在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而且她购买有瑕疵的商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赔偿,这种行为是“知假买假”,不是真正的消费行为。刘小姐则辩称,曾经的诉讼行为不能说明她不是消费者,也不能成为商家欺诈消费者的开脱说辞。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刘小姐在该知名服装公司处确实购买了女童羊毛开衫、女童短袖体恤衫等衣物,而且这些衣服的实际面料与衣服外挂吊牌中所明示的面料成份及含量不相符的事实也已经审理查明,所以法院确认该公司的行为构成民事欺诈。而事实上刘小姐曾经提起过多少次诉讼与本案没有直接的关系,曾经的诉讼也不能成为否定刘小姐消费者身份的充分理由,更不能成为商家在出售货物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的免责理由,因此对于公司的免责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市一中院遂作出前述终审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如果在4S店买到一辆新车,开了几天后却发现这辆车卖之前曾经维修过,或者干脆是一辆别人开过的旧车,怎么办?日前,湖南首例退一赔三汽车消费维权案二审在衡阳市中级人民
市民周先生花3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只“A级翡翠金蟾”,然而经鉴定该玉件却是经过加工的“假货”。气愤的周先生一纸诉状将玉器店老板告上法庭。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近日判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