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购房新合同避免一房两卖
导读:
核心提示:长春市新版购房合同避免一房两卖。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宣布:全新版的“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将于2015年元旦后正式使用,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在2015年上线。据了解,新版的购房合同较之老版合同,增加了更多细节,更多地约束了开发商行为,有效维护了购房者权益。
新版合同相关细则更规范对开发企业提出更高要求
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颁布之前,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长春市190家开发企业参加了此次培训,本次培训还对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了详细说明,并就实际操作做填写指导,为长春市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推出做好了充足准备,新版购房合同的正式实施指日可待。
长春市的几家售楼处,有的开发商依然在沿用老版本的购房合同。有负责人说,“作为国企,新政策一旦推行,我们的反应都是最快的,目前,我得到的消息是购房合同只是系统升级了,合同暂时用的还是老合同,但新的条款我们已经对置业顾问培训完毕。作为开发商,我们感觉新合同条款要比之前更细致,对于开发商提出更多、更严格的要求。”
预售资金需存入监管账户新增细节保障购房者权益
近年来,在购房者所遭遇的楼盘事件中,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情况时有遇到,为了杜绝这一情况的发生,新版合同由原来的一个版本细分成了针对期房销售和现房销售的两个版本,新版合同在“商品房基本状况”中,增加了“预售依据”一栏,还新增房屋抵押情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措施,都有效完善了现有的预售制度,能够防止开发商把已经卖给购房者的房子违规抵押给银行或担保公司套现。
新版合同还明确指出,2015年起开发企业不得另设账户,预售款只能存入监管账户,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的做法,对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的购房者来说,也是可以规避开发商偷工减料的有效办法,同时将避免开发商私自开设账户收取预售款的情况,一旦没有履行好相关规定,开发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措施。
此外,新版合同中还对开发商在施工、交房、验房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房屋验收时增加了测绘证明一项,还首次提出了物业信息、质量第三方担保信息公开、信息送达、房屋保修责任划分等内容。整体来说,新版合同全面上线后,将更重视购房者的权益,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更细致的保障。
(原标题:新合同 分期房、现房俩版本 买房不会再遭遇“一房两卖”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根据去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2月1日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都必须采用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且必须在购房合同中
上海将房产新政写入购房合同,为与施行中的限购政策“挂钩”,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修改本市商品房销售、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合同上白纸黑字写明的房款是69万元,购房者也据此声称已支付全部房款,可房产商却提出曾口头约定差价款14.5万元,房屋总价应为83.5万元。这房屋的真实价款究竟是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