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实施驾驶培训合同制度
导读:
核心提示:乌鲁木齐市公布乌鲁木齐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从五一起,驾培机构与培训学员签订驾驶培训合同,合同中要对费用、学时及退费等易发生纠纷的环节作出了名嘴规定,若不按照规定统一使用合同,驾培机构将记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并且通报。
“为什么交了学费,驾校还不给报名考试?”“我要退学,驾校不退款怎么办?”……这些在驾驶员培训过程中经常碰到的纠纷,今后有了解决办法。从5月1日起,乌市开始实行驾驶培训合同制度,驾校招收学员时必须签订培训合同。
日前,乌鲁木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布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示范文本,要求自5月1日起,驾培机构必须与培训学员签订驾驶培训合同,合同对费用、学时及退费等易发生纠纷的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
30日,记者看到,该合同示范文本共分13项条款,分别对培训机构、学员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规范,对选择的驾驶证种类、选择教练车的车型、培训间隔时间、培训费用及违约责任等都一一列出,对学员因故提前终止培训的情况,对已进行或未进行过培训的项目退款,合同也有较为详细的表述。
据乌鲁木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驾培维修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驾校和学员签订合同后,既可保护学员,又可维护驾校的权益,如果发生纠纷也有据可查,有效杜绝驾校的违规操作。驾培机构要在学员入学前逐项明确告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明明白白学车。
新规实施后,对驾培机构不按规定统一使用合同的,将记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并予以通报。通报后仍不使用的,视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目前,乌鲁木齐市有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59家,近年来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年培训量稳定在70000人左右。去年受理驾培投诉33起,其中收费投诉15起,占45%;安排考试投诉6起,占18%。
乙方(学员,以下同)申请退学时,甲方(培训机构,以下同)未为乙方在管理部门办理注册应退还全部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服务费。乙方申请退学时,甲方已为乙方注册的,甲方退费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并扣除增值税、营业税等。
乙方已处于科目一培训阶段的,退还部分培训费;已处于科目二培训阶段的,退还部分培训费;已处于科目三培训阶段的,不退还培训费。代交费用根据驾校在车管部门考试阶段中已产生的费用,进行扣除后退费。
(原标题:乌鲁木齐5月1日实行驾驶培训合同制度 学员须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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