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购房合同 追物业管理费
导读:
核心提示: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公司想追回物业费,把业主的购房合同扣押在公司。律师称购房合同是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而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两个合同不能混同。物业公司无权扣押购房合同。
已经入住3年的新楼房,终于盼来了购房合同。然而,住户高兴之余,却得到了这样一个消息,要拿到自己家的购房网签合同,先来辖区物业公司缴清历年所欠的物业费。“购房合同怎么与物业费能挂上钩?”昨日,家住回民区新华西街电厂北门对面的嘉鑫小区住户乔女士通过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乔女士告诉记者,她觉得物业公司相关服务没有做到位,就不交物业费。记者在该小区看到,乔女士家所住的是一个13层的小高层楼房。“我们在电梯运行中发现,电梯里没有安装监控器,”乔女士说,住户在乘电梯时,如有什么问题,也没法及时让外面的人了解电梯内的情况。此外,小区一些居民也反映,小区内的监控设施配备不全,去年曾发生过小偷入室盗窃等案件。在乔女士看来,物业公司对小区的保安措施也不够全面,去年2月,自己的车在小区被人划坏,喷漆修理费等花了1000多元。
乔女士告诉记者,一个月前,自己的购房合同出来后,物业公司人员曾打电话说,合同现在在物业公司,她去拿合同时,并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协商,是否可以先交1年的物业费,但是没有协商成功,合同也没有拿到。
昨日下午,在负责嘉鑫小区物业管理的内蒙古德鑫物业公司,一位姓董的副经理表示,物业公司接手该小区3年多,因居民拖欠物业费,公司一直资金周转困难。小区有200多户居民,然而来缴纳物业费的住户连1/3都不到。加上有住户历年所拖欠的费用,公司每年都要垫付10多万元费用来雇佣工人,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
至于为何要“扣押”住户的购房合同,他无奈地称,因为收费员去住户家收取物业费,很多住户不配合。“我们小区内全部办理购房网签合同的不到50户,我们基本没有扣押几份,随时从房管局拿来,就打电话通知住户来取合同了。”董经理说,希望通过这个方式,住户能来物业公司,这样好面对面地沟通。至于小区内确实经济有困难的居民,公司了解情况后,会适当减免物业等相关费用。
针对此事,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邬美清律师介绍,业主是否缴纳物业费,与购房合同的取得是两个法律关系,两者不能混淆。因为业主在购买楼房时,与开发商构成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与物业公司之间,则是实施的物业服务合同。不管业主是在什么情况下欠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扣押业主的购房合同。物业公司不能通过扣押业主的购房合同的方式,来促使业主缴费,这样不合法,应该通过协商或者其他方式来催费。
(原标题:物业费难收 物业公司扣业主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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