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终止派遣 合同作废
导读:
核心提示:“逆向派遣”事件,有了最终结果。该公司正式向职工宣布:终止本次“劳务派遣”,之前就此签订的合同作废。
记者最新获悉,本报连续关注的延炼实业集团公司综合服务公司“逆向派遣”事件,有了最终结果。该公司正式向职工宣布:终止本次“劳务派遣”,之前就此签订的合同作废。今天,各项秩序恢复正常,职工对此表示满意。
此前,本报先后以《陕西一公司强行“逆向派遣”数百职工》、《企业表态“是否‘派遣’遵从职工自愿”》为题连续报道了该事件。报道引起陕西多级工会的高度关注,也引起了从延炼综服公司到延长石油集团公司的重视。
12月17日,陕西省总常务副主席顾东武专门召集会议研究讨论,要求工会立即介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12月18日,陕西省总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省能源化工工会、延安市总工会、洛川县总工会分别派出工作人员,赴延炼综服公司展开调查、协调,向企业及其上级单位表达工会明确反对“逆向派遣”的主张,并宣传了相关劳动法规。
经过充分沟通,特别是当事企业及其上属企业的管理层,在与陕西省总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公职律师张玉林,就一些认识不清或不一致的劳动关系问题充分讨论后,延长石油集团工会曹副主席就职工提出的主要问题当场表示:“劳务派遣问题实行自愿;无固定期限合同问题,只要不是追求‘铁饭碗’,也可以签;增加工资的问题,涉及到政策、劳动量、劳动技能的差别等诸多因素,需要研究,但完全可以和职工座谈。”
24日上午,延炼综服公司召开有公司领导层、所属各单位一把手参加的行政会议。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研究解决职工极力反对的“劳务逆向派遣”。会议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其中两项核心内容是:终止本次劳务派遣,恢复职工原有身份,是否“派遣”采取完全自愿;职工与劳务派遣公司所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作废。
随即,公司工会又组织了职工代表与领导层的见面会,由延炼综服公司经理鲍树雄向职工宣布了纪要内容,并就职工提出的其它问题进行了解答。鲍树雄告诉记者:“职工与企业的利益是共同的、一致的,维护职工利益、尊重职工意见,是我们企业领导的责任。”
见面会上,职工在劳务派遣的问题之外,又再次提出要求,与集体工“同工同酬”。延炼综服公司工会主席贺玉锋说:“鲍总能答复的就答复了,不能答复的答应向上级公司报告。”
对于该结果,职工代表明确表示“绝大多数职工满意”。一位职工告诉记者:“这次商谈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鲍经理的态度自始至终都非常温和,尽量详解职工代表提出的每一个问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浅析终止劳动合同的无因性南京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处杨明[案情]1999年李某大专毕业后应聘进某中外合资电子技术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担任制造部技术员,签订了3年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就是,终止劳动合同有赔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