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解除合同案例分析
导读:
问:我于2月3日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时是中介(zhongjie)带买方来家看房,买方同意我们的报价,并交定金10000,由于房产证原件在银行保险柜存放,提出第二天拿到产权证切中介(zhongjie)公司签订合同,中介马上打电话给他的同事,把中介公司的格式合同在10多分钟内拿到我家(说先签,拿到产权证再补充)。所以中介的格式合同上没有填写房屋面积、权证号、丘地号。(也没有权证的复印件给买方或中介)
合同约定:
1、若买方按揭贷款,买方需与中介签《代办按揭贷款协议》;
2、买方实际贷款额不足部分于由买方在2月20日以现金补足给卖方;
3、买、卖、中介于2月25日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管部门出具的手续由中介保管。买方支付卖方首付款;
由于中介一直没有组织买卖双方细化条款,20日也没有谁通知我买方能贷到多少款,25日中介打电话给我要求切办产权过户,在我只收到10000元定金的情况下,我予以拒绝并提出解约,提出退还10000元定金给买家。
中介坚持要我双倍赔偿定金并给中介7000元中介费是否合理?
1、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能提出解除合同吗?
2、这样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是不是还必须赔偿双倍定金?
3、中介起诉,这7000元的中介费该我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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