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动态 > 未签物业服务协议造成管理漏洞

未签物业服务协议造成管理漏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9 16:00:17 人浏览

导读:

沈阳未签物业服务协议造成管理漏洞,挺麻烦之前,心连心物业公司表示并未与该公寓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心连心李经理对记者说是想通过试用期后正式签约,但合作并不愉快,所以撤出。但业主委员会张主任则称,是物业一直拖着不签协议。沈阳市和平区住宅小区管理办

  沈阳未签物业服务协议造成管理漏洞,挺麻烦

  之前,心连心物业公司表示并未与该公寓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心连心李经理对记者说是想通过试用期后正式签约,但合作并不愉快,所以撤出。但业主委员会张主任则称,是物业一直拖着不签协议。

  沈阳市和平区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主任于凤岐表示,业主委员会应该和物业公司签合同的,这样小区办才可以根据合同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管。不过于主任也承认,当初这个公寓物业管理存在着问题,之前一个物业撤出后就一直找不到接手的单位,“出于稳定考虑,和平小区办帮着找来了心连心物业公司,最后由业主们决定聘用。 ”

  沈阳市房产局小区办物业部王部长告诉记者,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必须和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否则很容易造成对物业监管的漏洞。

  至于对撤出的心连心物业公司如何处理,于凤岐表示,目前正在调查此事,如果确定物业拿走了业主缴纳的电费,必须拿回来,否则将不予今年的物业服务资格年审。

  不过,于凤岐认为还有一个问题比较麻烦:“小区办对物业公司可以指导和监督,但没有执法权,如果处理还得报到相关执法部门,对物业进行处理。 ”

  而对于业主们的损失,于凤岐建议,可以走司法程序。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