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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转让后租金向谁支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4 07:08:53 人浏览

导读:

在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个房屋租赁的合同,但是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容易产生二手房东的现象,也就是说别人从房东的手里承租的房子,然后把它转租给别人,那么租赁房屋转让以后租金向谁支付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租赁房屋转让后租金向谁支付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在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个房屋租赁的合同,但是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容易产生二手房东的现象,也就是说别人从房东的手里承租的房子,然后把它转租给别人,那么租赁房屋转让以后租金向谁支付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租赁房屋转让后租金向谁支付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租赁房屋转让后租金向谁支付

  租房之后,房东将出租房转让给了别人,那么承租人应该向谁支付租金呢?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同时,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如果承租人不想买下这套房子,那么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还是可以按照原合同的条款继续租用这套房子,新出租人没有权利让承租人搬走。这就是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

  因为最初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承租人与老房东签订的,承租人应向老房东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在老房东提供证据证明新房东已享有产权,通知承租人向新房东支付租金,并由新房东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之前,承租人仍应按原合同履行,将租金交给老房东。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应当如何约定

  现行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租赁合同自行约定违约金条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若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根据《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出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如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用途的,承租人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合理期间内的经营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给承租人的建议:建议承租人在审核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时,确保出租人提出的违约金不至于过高。一旦违约金过高,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另外,在出租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时,要求出租人赔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补偿损失、即装修损失。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2、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其中,《合同法》第214条也明文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租赁房屋转让后租金向谁支付的相关知识,一般来说,租赁房屋的租金都是需要支付给房东的,所以房租是向房东支付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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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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