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订立 > 合同成立的条件 > 合同成立时间是怎样

合同成立时间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03 16:51:44 人浏览

导读:

合同是我们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都经常会用到的,合同一旦成立对双方都产生了约束力,但是众所周知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有效的,也并非所有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都相同。那么合同成立时间是怎样?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是我们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都经常会用到的,合同一旦成立对双方都产生了约束力,但是众所周知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有效的,也并非所有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都相同。那么合同成立时间是怎样?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成立时间是怎样

  承诺为意思表示,所以意思表示效力发生之时也就是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合同因对方要约的承诺而成立,所以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就是合同成立之时。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最大量、最普遍的。但合同成立还有其他方式。传统上还有三种方式,一是交叉要约,二是同时表示,三是意思实现。有的人认为,交叉要约,同时表示属于要约、承诺的特例,是互为要约人,互为承诺人。意思实现则属于承诺的表述方式,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来表明承诺。

  1、交叉要约。交叉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作出了为订立同一内容合同的要约。如甲对乙作出为订立合同的要约,而乙对甲也作出了同样内容的要约。此时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内容完全一致,而且双方均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发出要约的时间也几乎在同时。既然双方有相同的意思表示,法律即可推定其必互有承诺的结果,所以认定合同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后一个要约到达对方当事人时为准。由于此种情况下难以认定谁是要约人谁是承诺人,因此将此种特别方式作为合同成立的方式之一。

  2、同时表示。同时表示与交叉要约本质上相同,交叉要约是在非直接对话的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而同时表示是在对话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指对话的当事人双方毫无先后之别,同时向对方为同一内容的要约的意思表示。

  3、意思实现。意思实现是指按照习惯或事件的性质,不需要承诺通知,或者要约人预先声明承诺无需通知,要约人在相当时间内如有可以推断受要约人有承诺意思的客观事实,则可以据此成立合同。

  二、合同建立的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两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践缔结合同的人,他们既可所以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所以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联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践享用合同权力并承当合同责任的人。

  2、两边当事人缔结合同有必要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缔结合同要契合法令、行政法规的要求,因为合同约好的是当事人两边之间的权力和责任联系,而权力和责任是依照法令规矩所享有和承当的,所以缔结合同有必要契合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

  3、当事人有必要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共同。

  即合同有必要是通过两边当事人协商共同的。所谓协商共同,就是指通过商洽、讨价还价后达到的相同的、没有不合的观点。

  4、合同的建立应具有要约和许诺阶段。

  要约许诺是合同建立的根本规矩,也是合同建立有必要通过的两个阶段。假如合同没有通过许诺,而仅仅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建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许诺达到共同而建立。

  三、合同建立后有什么法令效力

  根据民法典的自愿准则,是否缔结合同、与谁订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自愿约好。可是,合同依法建立收效今后,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令约束力。所谓法令约束力,就是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好实行自己的责任,非依法令规矩或许获得对方赞同,不得私行改变或许解除合同。假如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契合约好,就要承当违约责任

  依法建立的合同受法令保护。所谓受法令保护,就是说,假如一方当事人未获得对方当事人赞同,私行改变或许解除合同,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契合约好,从而使对方当事人的权益遭到危害,受危害方向人民法院申述要求保护自己的权益时,法院就要依法保护,对于私行改变或许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强制其实行合同责任并承当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合同成立时间是怎样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还有交叉要约、同时表示、意思实现三种形式,在这三种形式下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根据情况以及合同的约定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