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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购买社会保险的现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6 22:59:23 人浏览

导读:

目前的社会保险存在以下情形:1.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不了解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规定,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是在试用期内不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是工作满1年才购买社会保险;2.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不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即社会保险费的部分金额由用人单位负责
目前的社会保险存在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不了解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规定,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是在试用期内不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是工作满1年才购买社会保险;
2.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不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即社会保险费的部分金额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虽然为劳动者购买了社会保险,但不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统筹部分,社会保险费全部由劳动者本人承担;
3.劳动者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积极性,甚至主动要求用人单位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以工资形式发放。由于现在社会养老保险分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两部分,按照各地方规定,社会统筹账户不得跨省,有的是不得跨市、跨县转移,在劳动者跨地区变换工作时,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既不能转走,也不能提取,因此,许多劳动者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积极性;
4.有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规避购买社会保险的义务,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的协议。
依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纳费用的期限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从用工之日开始,直至劳动关系终止,缴纳费用的金额要足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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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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