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 合同订立> 要约
  •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至关重要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至关重要

    导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分并非十分明晰,分清这两对概念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成立与否。合同是否成立是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唯一标准,因此为了避免合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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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对要约邀请的定义
    法律对要约邀请的定义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发出要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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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备哪些条件才成为要约
    具备哪些条件才成为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发出要约的当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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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对要约撤回的规定
    法律对要约撤回的规定

    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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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失效的四种情形
    要约失效的四种情形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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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的生效
    要约的生效

    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产生法律效力,对发出要约的人产生拘束力。要约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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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区分要约(发价)和要约邀请
    如何区分要约(发价)和要约邀请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分清楚要约和要约邀请是至关重要的,它直接影响到合同是不是成立。然而,合同是不是成立对于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唯一的标准。由于市场经济活动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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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要约是新的要约吗?
    反要约是新的要约吗?

      要约,失效,承诺,条件,合同,效力  合同当事人合意的过程在法律上表现为要约和承诺的两个过程。  关于要约,需要明白的是要约失效的原因和反要约的概念。一个要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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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为要约邀请、实为要约的陷阱
    名为要约邀请、实为要约的陷阱

    章先生有一套中心城区的产权房准备出售,他在当地报刊上登了“售房公告”,公告中明确写明了该房座落、结构、面积、售价及章某的联系电话。刘先生见报后迅速与章先生联系,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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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确定要约生效的时间?
    如何确定要约生效的时间?

    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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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一)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取消其要约。世界各国一般都规定要约必须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因此,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在要约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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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什么时候生效?
    要约什么时候生效?

    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产生法律效力,对发出要约的人产生拘束力。要约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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