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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样管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7 00:10:15 人浏览

导读:

如果你是到房产开发商那里买房,他们一定会给你提供一份同意的购房合同的,这是房产部门发布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样管辖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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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样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为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是涉及房屋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则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屋纠纷证据有哪些

  第一是,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

  第二是,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

  第三是,办理房屋过户的所有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理由等证明材料;房屋权属相关证明

  第四是,出卖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承租人意思表示证明;

  第五是,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意思表示的证明。

  当然前述证据,只是为了引起诉讼程序的必要的基础证据,具体案件所需证据,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诉讼请求以及诉讼思路来安排,以最大可能、最大程度地维护权益、实现诉讼目的。

  三、房屋买卖要注意什么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属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处已将其作为独立的第四级案由,就不应适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纠纷的案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样管辖”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房屋买卖必须要签合同,数额那么大白纸黑字一定要写清楚。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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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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