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公摊国家规定标准
导读:
不管我们平时是租房还是自己买房的,都会遇到公摊面积。每个月都需要额外交公摊的水电费。但其实大多数人对于公摊并不是很清楚,只知道这个词。所以法律快车小编今天和大家来聊聊公寓公摊国家规定标准,这样我们在交这个费用的时候心里也有底。
目前,国家对于公寓的公摊面积方面并没有明文规定,由于各个楼盘的情况不同,因此在公摊面积方面也会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一般公寓式住宅楼,其公摊面积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公寓式住宅楼,其公摊面积在17%-20%之间;高层公寓式住宅楼的公摊面积会更高一些,有些甚至高达28%。
目前,商品房销售中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公摊的问题日益突出,但这种状况5月1日就要改善了,建设部近日颁布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通知规定,楼梯已计算进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
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公摊范围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对于公摊面积,我想大多数人都是凭字面意义去解释,就是一些公共区域的面积,其实这也是对的,只是没那么全面而已,还有公寓公摊国家规定标准这个问题,我们都可以参照法律快车小编上面提到的内容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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