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房产合同知识 > 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履行

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履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1 10:34:25 人浏览

导读:

出卖人死亡之后,其继承人应当对合同义务予以承继,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更多关于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履行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出卖人死亡之后,其继承人应当对合同义务予以承继,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更多关于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履行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履行

  出卖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后死亡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因此,出卖人死亡,其继承人应当对合同义务予以承继,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二、贷款材料要哪些

  1、个人购房贷款申请百审批书(电子版);

  2.调查表(夫妻双方个人征信、银行核查表、客户须知、诚信保证书及逾期证明、房贷查询结果证明);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

  4、借款度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含本人页首页)及外地人提供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5、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或单身证明(原件);

  6、借款人夫妻双方工资收入明原件及近3个月银行流水;

  7、如无银行工资卡流水的需要提供单位加盖公章或首付部章的本人签字的工资表(近3个月),提供家用银行流水;

  8、借款人如为私人业主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专验资报告及可以证明经营状况的材料如连续近3个月的对公银行流水、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增值税发票等。(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章);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

  10、如需保证人时(夫妻双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收入证明、近三个月银行流水及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属印件。共同还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收入证明及近三个月银行流水及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三、公积金贷款是什么

  居民购房除了动用历年的积蓄,购房资金不足部分一般都首先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部分则再申请由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解决,运用此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已是购房最普遍的贷款方式。因为它比较符合现实又较为合理,毕竟每户家庭可以计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额度不会很多,若全部向银行贷款又会在利息上负担太重。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具有一定的政策补贴性质,只要个人所在单位建立过住房公积金且按期缴交了公积金的均有权申请贷款,它最大的优点是利率低。而且,贷款金额越大、期限越长,利差就越可观。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并不建议当事人购买。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履行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