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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可以变更设计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2 01:43:07 人浏览

导读:

商品房开发商与预购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双方对合同规定的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都负有全面履行、实际履行的责任。因此,开发商不得私自变更合同内容、擅自改变商品房的设计。但是,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
商品房开发商与预购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双方对合同规定的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都负有全面履行、实际履行的责任。因此,开发商不得私自变更合同内容、擅自改变商品房的设计。
但是,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
购房人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购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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