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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抵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3 15:49:25 人浏览

导读:

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尚处于起步阶段,建立体系化的住房抵押贷款制度是保证公共住房计划和建设的资金良性循环的根本保证。住房抵押贷款体系的建立,能够长期积累住宅资金,保持和增值我国住房资源的价值。从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发展经验看,发展财政性投

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

  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尚处于起步阶段,建立体系化的住房抵押贷款制度是保证公共住房计划和建设的资金良性循环的根本保证。住房抵押贷款体系的建立,能够长期积累住宅资金,保持和增值我国住房资源的价值。从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发展经验看,发展财政性投资贷款和住房基金相结合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并建立专门的公共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体系建立的必由之路。

  基于国际经验和上述认识,我们对住房抵押贷款体系的建立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扶持,形成完善的抵押贷款制度

  一是要完善有关住房抵押贷款法规,政府应尽早出台抵押贷款证券法,按揭保险法等法规制度,为住房抵押贷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

  二是要仿效美国模式。建立我国的贷款专门性的担保机构,并结合商业保险公司为个人的住房抵押提供保险或保证,完善抵押贷款担保机制。这样既保证了机构的资金安全,也促进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从而保证了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稳定性和流动性。

  2、构建住宅储蓄机制

  一是扩大公积金缴存比例。我国自建立公积金制度以来,解决了部分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资金困难。但由于实行期短,提存比率低等方面原因,使公积金融资范围受到一定限制,支持个人住房融资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因此,政府应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缴交比例,并随工资水平的上升逐步增加。

  二是建立股份制、政策性、专业化的住宅金融机构。如住宅储蓄银行或住宅金融公库,由中央和地方财政金融机构联合组建并向社会募股,专门从事住宅契约储蓄和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宅抵押,以及由政府委托的住宅开发项目的生产性融资。这类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存贷资金实行政策性低利率制度。因此应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待遇。我国先后在烟台蚌埠建立了两家住房储蓄银行进行试点,此种方式还有待推广。

  三是改进商业银行的服务,通过吸收住宅储蓄资金,用于发放住宅贷款和发行住宅债券,保障住宅市场有效供给。

  3.改变国家住宅投资方向

  由直接投资即政府财政性贷款直接建设住房转变为间接投资及政府对住房在土地供应,减免税费方面给予间接资金支持。同时,政府对住房基金、购房贷款、城市发展基金、住房补贴等间接投资方式进行扶持,并对其合理的运营亏损和利率差的利息损失进行补贴。由此我国就建立起以信用手段为主,以政策手段为辅的住房抵押贷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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