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保管合同知识 > 保管合同有哪些效力

保管合同有哪些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0 18:47:4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保管合同有哪些效力?保管合同的当事人为保管人和寄存人。保管人要给付保管凭证、妥善保管保管物、履行危险通知义务、返还保管物。寄存人也要给付保管费、有告知和声明义务。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

  核心内容:保管合同有哪些效力?保管合同的当事人为保管人和寄存人。保管人要给付保管凭证、妥善保管保管物、履行危险通知义务、返还保管物。寄存人也要给付保管费、有告知和声明义务。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1、保管合同概述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一,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第二,保管合同是一种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

  第三,保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第四,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

  第五,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2、保管合同的效力

  (1)保管人的义务

  第一,给付保管凭证。

  第二,妥善保管保管物。

  第三,履行危险通知义务。

  第四,返还保管物。

  (2)寄存人的义务

[page]

  第一,在有偿保管合同中给付保管费。

  第二,负担必要费用的义务。

  第三,告知义务。

  第四,声明义务。

  法律快车为您推荐:

  ■ 仓储合同签订应注意的事项

  ■ 保管合同保管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 保管合同纠纷诉讼应提供的证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