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中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新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
原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新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新《公司法》的颁布,意味着公司实务操作和法律依据的更新,从整部法律来看,新公司法在强化其作为私法应有的自治性的同时,也体现了司法权的适度干预,
股东代表诉讼简介 股东因公司利益受到控制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当行为侵害而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据上海市汇锦律师事务所仇少明律师介绍,大多数股东不再事必躬
一、 股东代表诉讼概述 1、股东代表诉讼的定义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认了派生诉讼制度,但条款数目太少,规定相当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目前该制度尚处于创设阶段,很多方面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当执行公司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他人侵犯公司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以自己的
有权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范围 股东有权代表公司主张诉权,但并非任何股东都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因为实践中有的公司为了干扰竞争对手的正常经营,通过购买其股票,恶意提起
股东代表诉讼,也称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利益受到他人侵害,尤其是受到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侵害,而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监事怠于或者拒绝
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
股东代表诉讼,也称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利益受到他人侵害,尤其是受到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侵害,而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监事怠于或者拒绝
指行使诉权的公司董事、监事拒绝或怠于维护公司利益,股东代行公司的权利,以公司的名义起诉侵害公司利益当事人的诉讼。通常情况下,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是由大股东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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