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事故责任划分
导读:
一个建筑工程的完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有时候一个承包商无法单独完成,就会考虑工程转包。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工程转包事故责任划分”这一个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
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未汇报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一是涉案各方安全意识淡薄。提供劳务者一般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专业技术,接受劳务一方往往不对提供劳务一方进行基本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提供劳务一方超负荷工作,违章蛮干,双方忽视安全问题,导致事故频发,造成意外伤害。
二是涉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接受劳务一方,多数为村民或农民工,文化程度偏低,法律知识欠缺。特别是同安地处城郊,受害人由于经济不宽裕,受到伤害后,不能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参与诉讼,导致对索赔的项目不明,经常遗漏或过高、过低提出诉讼请求,维权能力差,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三是赔偿主体难确定。该类型中当事人多数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当事人之间几乎都是口头承诺,或者只是经人介绍提供劳务,去留随意性大,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纠纷发生时,提供劳务者往往难以正确确认索赔对象,导致同一受害事实反复起诉,增加当事人诉讼。
以上就是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工程转包事故责任划分”这一问题的全部介绍。首先,小编介绍的是建筑工程转包是什么意思。然后,小编介绍了工程转包发生事故时责任如何划分。最后,小编介绍了这种责任的特点。感谢您的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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