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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妇联创先争优注重切实服务妇女民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6 10:19:24 人浏览

导读:

辽宁省各级妇联组织把协助党委政府改善妇女儿童民生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宗旨意识,着力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把党的温暖送到妇女群众心坎上。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单亲贫困母亲民生,先后拨出专款2000万元为其解决住房困难问
辽宁省各级妇联组织把协助党委政府改善妇女儿童民生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宗旨意识,着力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把党的温暖送到妇女群众心坎上。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单亲贫困母亲民生,先后拨出专款2000万元为其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今年又将援建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列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工程10件实事,再次拨出1000万元专款,用于“母亲安居工程”建设,并委托各级妇联组织实施。
做好这一民生工程,既是妇联组织的重点工作,又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更是妇联组织创先争优、服务群众的具体实践。为把实事做实做好,省妇联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科学制定了《2011年辽宁省援建农村单亲贫困母亲援建安居住房项目实施方案》,对受援对象条件、援建标准、申报原则、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把援建工作纳入创争活动重要内容、纳入“万名妇联走进妇女、共促和谐”主题活动考核评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跟踪指导、确保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各级妇联干部把实施援建住房工作作为创先争优和解民忧、惠民生的实际行动,带着浓厚的感情和责任起早贪黑、跋山涉水,深入村屯调查摸底,逐户走访查看危房情况,认真落实援建对象,积极协调和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支持这项工作,纷纷表示,一定要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各级妇联组织把“母亲安居”工程抓好、落实,让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共享振兴发展成果。鞍山抚顺等市按1:1标准配套援建资金,其他各市、县政府和基层党政领导也都积极协调资金和物资,动员群众帮工帮料。各级民政部门认真配合确认落实援建对象,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集资金,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母亲节”期间,住房援建工作已在各地正式实施,今年入冬前,全省将再建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1009套。许多受援妇女眼含热泪,感谢党和政府给自己一个“新家”,纷纷表示要永远跟党走,自强自立创造新生活。
辽宁省“母亲安居工程”从2008年开始,目前已援建四期,全省已有2324户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家庭从中受益。省妇联还抓住今年各级政府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机遇,对城市低保单亲母亲住房困难问题进行调研,了解到尚有万余户城市低保单亲母亲处于无房、租房或居住面积低于人均住房标准的情况,积极争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有望在保障性住房政策中向这些低保单亲母亲倾斜。目前,鞍山、盘锦等市正在采取措施,优先、分批解决城市低保单亲母亲及家庭保障性住房,使她们早日实现安居。“母亲安居工程”的实施,凝聚了党委政府对贫困妇女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爱心,也进一步促进了各级妇联在服务妇女、改善民生中创先争优,提升群众工作本领,实现了创先争优与服务妇女“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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