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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万名妇联干部走进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6 09:24:22 人浏览

导读:

2009年以来,辽宁省妇联在“万名妇联干部走进妇女、共促和谐”主题活动中,努力创新实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针对妇女群体结构变化、价值取向多元、利益诉求

2009年以来,辽宁省妇联在“万名妇联干部走进妇女、共促和谐”主题活动中,努力创新实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新路子。
建立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针对妇女群体结构变化、价值取向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社情民意信息报告制度、矛盾联调化解制度。从省到村(社区)五级妇联干部深入家庭,走进妇女,当好社情民意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促进和谐宣传员、群众利益服务员,近距离地了解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变“妇女上访”为“妇联下访”,按照“收集民意——排查问题——整理分类——调处化解——跟踪回访”的工作流程,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妇联在活动中创造了“民情日记”、“知心大嫂”、“心灵驿站”等有效的群众工作模式。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有18000多名妇联干部参加了活动,累计走访妇女群众68.9万余人,直接或间接化解矛盾和信访案件13000多件,帮助解决问题37384件,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可和妇女群众的欢迎。
建立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各级妇联定期收集、梳理群众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对照全省妇联信访数据统计结果,在把握社情民意性质、分析民生需求特点、区分妇女权益保护类别基础上,针对事关妇女群体利益和涉及个别事件等不同情况,从参与立法和执法检查、公共政策制定、会商协调落实等方面进行利益协调,促进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一是借助执法检查推动。配合省人大、省政协对《辽宁省实施〈妇女法〉规定》、《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视察,促进了妇女参政、就业、社会保障和人身财产等难点问题解决。二是参与政策制定推动。抓住“十二五”规划制定契机,推动妇女反映的村和社区缺少活动阵地问题,将建设“妇女之家”、“维权服务站”写入全省“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今年抓住省政府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之机,推动城市单亲贫困母亲住房困难优先解决纳入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之中。抚顺市妇联通过“两会”提案解决了群众反映突出的全市孤残儿童救助和职工子女托费报销标准低等问题,惠及了千家万户。三是借助维权联席会和“信访大厅”协调推动。对侵害妇女土地权益、房屋拆迁、拖欠工资、涉法涉诉等重大疑难、久拖不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由维权联席会或“信访大厅”协调司法、民政、信访、劳动等部门联席会商,跟踪推动落实。
建立完善“项目化运作机制”。主题活动开展以来,省妇联围绕全面振兴大局,把妇女发展、妇女维权、妇女民生等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运作,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基础上,每年推出一批项目。2010年设立了“母亲安居”、“母亲健康”“贫困母亲子女助学”等9个项目,2011年设立了“母亲安居”、“科技培训”、“绿化家园”、“万名女童关爱行动”等7个项目,由各市妇联自愿申报,当地政府配套支持,省妇联审核批准、协调指导、跟踪督查和评估验收,推动项目落到实处。三年共筹集和争取省政府支持2281万元资金为农村单亲贫困母亲援建2324套住房。2010年,全省建立200个社区(村)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工作站,带动全省建立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11290个。联合卫生部门为近40万农村妇女进行免费妇科病检查;对3.2万名特困儿童实施生活、学习、健康、心理等多方面关爱帮扶,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建立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实践中,各级妇联建立起女领导干部、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女企业家以及巾帼志愿者参与主题活动制度,定期、定向、定任务走进妇女,做好妇女群众心理疏导、健康咨询、子女教育、就业安置等方面的工作。抚顺市建立了由千名妇联干部、百名优秀女性、万名巾帼志愿者组成的“千百万”服务网络,通过开展“百名优秀女性包百个信访疑难案件”活动,成功化解83件信访疑难案件。铁岭市建立本人自荐、群众评选、支部推荐、综治把关的“知心大嫂”群众推选机制,组成了由“知心大嫂”、妇女中心户长和巾帼志愿者组成的三支妇女骨干队伍。阜新市海州区探索建立了“1+1+3”工作模式,即由1名街道(乡镇)妇联主席、1名社区妇联干部和1名社区委员组成小组共同走进妇女。全省12.4万名巾帼志愿者成为参与主题活动,服务和带动妇女群众的巨大力量,在普法宣传、家庭教育、扶困助残、维权调解、扶贫救助等方面发挥了骨干作用,打造了“爱同舟”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万名巾帼志愿调解员”、“留守儿童爱心妈妈服务队”等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带动更多妇女群众参与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中来。[page]
建立完善“基层基础建设保障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动解决基层“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阵地做事”问题,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根本。省妇联争取重视支持,在2010年村级组织换届和2011年社区换届中,分别将有利于妇女参选内容写入换届选举指导文件,推动提高妇女进村、社区“两委”比例。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配备社区妇女工作者的通知》,保证全省城镇社区全部配备妇女工作者。采取省、市、县(市)区联合培训方式,连续两年开展全省村妇代会主任全员培训、社区妇联主席示范培训,促进基层妇联干部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2011年,省妇联按妇女人口人均1元钱标准落实了妇女工作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截至目前,全省已有97个县(市、区)按妇女人口人均0.3元标准将妇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占90.7%。着力推进基层阵地建设,全省15410个社区、村全部建立“妇女之家”,基本达到“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开展活动的必要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丰富多彩的活动;统一名称标识,统一管理规范,统一建设基层妇联干部、公益岗位、巾帼志愿者三支队伍”的标准。争取省政府400万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建设“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工作站”,带动全省村和社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建设,今年将实现全省覆盖。各级妇联依托“妇女之家”和“维权服务站”阵地,深化“走进妇女、共促和谐”主题活动,面向妇女和家庭开展教育培训、法律宣传、维权服务、就业指导、健身娱乐等活动,使之成为基层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效平台。
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为使主题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下去,各级妇联把主题活动作为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严格考核评估。通过下发工作方案、设立联系点、列为考评重点、开展督导检查、规范档案管理等方式,探索建立主题活动长效考评机制,引导基层妇联干部把日常走进和集中走进、把专题调研和节假日走访结合起来,推动活动的经常化、实效化、科学化。各地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建立了实情日报、考核通报等工作制度。抚顺市建立主题活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在相关部门、社区(村)及妇女中聘请评审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群众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省妇联在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采取以奖代补办法推进“走进妇女、共促和谐”主题活动向纵深发展的通知》,连续两年对主题活动中涌现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以奖代补,充分调动了基层的积极性的创造性,推动了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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