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换地方孕妇不去如何赔偿
导读:
现在很多人对于女职工怀孕的法律规定还不是很清楚,公司要对孕妇提供相应的假期福利,比如说产假等,还有不得无故解雇孕妇,不得将孕妇调离到工作岗位较远的地方,那么工厂换地方孕妇不去如何赔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得到到“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2月”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工厂要求赔偿的。
1、需要根据自己孕期的进展,自身的感觉来决定开始休产假的适当时间。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国家规定产假90天(其中可休产前假15天),但是如果你出现孕期不适、需要保胎或并发症,而不得不休息,可以请医生开证明,向单位申请病假休息。
2、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1、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如果孕期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厂换地方孕妇不去如何赔偿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若是工厂因为客观原因搬离与原来工作地点较远的地方办公,职工可以根据自身与工厂协商是否提供其他便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维权,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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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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