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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岗女工怀孕是否能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5 21:49:30 人浏览

导读:

天津网讯网上帮办魏冰即时播报公益性岗位是政府用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特殊就业方式,而对于公益岗劳动协议到期,单位是否能与怀孕女工解除劳动关系,目前尚未有明确政策或法律规定。市民张女士咨询:“我在2009年7月参加天津公益岗统一考试,通过考试与

  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魏冰即时播报 公益性岗位是政府用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特殊就业方式,而对于公益岗劳动协议到期,单位是否能与怀孕女工解除劳动关系,目前尚未有明确政策或法律规定。

  市民张女士咨询:“我在2009年7月参加天津公益岗统一考试,通过考试与单位签了两年劳动协议,今年7月份劳动协议即将到期,而我已怀孕2个月,请问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能解除劳动协议呢?”

  对于该问题,金诺律师事务所沈律师表示,如果对于公益岗这种情况国家没有特殊规定的话,应按照《劳动法》规定处理,即使双方签订的是劳动协议而不是正式劳动合同,也代表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单位不应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而劳动保障热线人员则表示,如果是在正规企业就业的人员,签订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女职工怀孕期间,即便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是不能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但对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表示:“公益性岗位是为了安置就业困难的毕业大学生设置的,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而是劳动协议,可以享受岗位补贴和三项保险补贴,这是2009年新的政策,对于这方面还没有具体规定,建议劳动者与单位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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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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