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用人单位,无权获得经济补偿
导读:
案例: 2011年元月,一家公司在招聘IT人员,明确要求必须有研究生学历。只有专科学历的项x为获得该职位,便谎称自己是硕士研究生,并提供了伪造的文凭。公司随即与项x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在项x看来,虽起初的试用期内工资较低,但只要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即使被发现而解除合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金而不至于吃亏。可时间仅过了两个月,公司得知真相后,当即决定解除与项x的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认为稳操胜券的项x随即提起了诉讼。 点评: 法院并未判给项x经济补偿金,这意味着项x“钓鱼式维权”的结局,只能是向公司提供了两个月的廉价劳动。《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同样指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在公司已明确招聘条件的情况下,项x弄虚作假,明显属于对公司的欺诈,公司也正是基于被欺诈而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当然违背了公司的真实意思。公司也就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未成年保护法是1991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颁布,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是一部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
女性高级教师若在56岁依旧不能办理退休的,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局进行举报。根据我国国务院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六
儿童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儿童初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初次办理身份证是不可以异地办理的。异地办理仅限于补办和换领身份证。
小孩上户口需要父母本人去。孩子上户口时,监护人必须有一方在场。登记户口需要孩子本人到场,其监护人携带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