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缴物业费”成业主维权最后一招?
导读:
下班回家打开信箱,夹杂在报纸信件中的一张薄薄纸片映入市民王先生的眼帘:尊敬的业主,您已未交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1546.8元。匆匆扫了一眼催缴单上详列的电梯、清洁等一系列明细账目,王先生毫不犹豫将其塞进一堆废报纸。指着家门口半年未亮的路灯,王先生说,“维修设备能像催缴物业费这么勤快,我老早交钱了!”
迟缴甚至不缴物业费,在申城不少小区并不鲜见,也让物业公司深感头痛。记者调查发现,除却少部分确为恶意拖欠外,“拒缴物业费”是很多业主对物业表达不满、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招”。
每年年初即一次性交清全年的物业费,是家住本市西区某小区李女士多年来的习惯。然而一次亲身遭遇改变了她的这个做法。今年年初,李女士向物业报修电梯里被损坏的探头。物业满口答应立即修理,然而半年过去了,一切如故。从那以后,李女士再也没主动交过一次物业费。每隔一季度,物业电话催缴的时候,她总要先提一堆要求:修补好大楼门口破损的台阶,更换被砸碎的钢化玻璃顶棚等等,什么时候修补好了,什么时候去交钱。原本合理的要求却要用这种不尽合理的方式解决,李女士自己也觉得无奈:谁让这个方法最有效呢?
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底,本市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8557个住宅物业小区中,有7155个成立了业主大会并组建了业主委员会,占全市符合成立条件小区的83.62%。这意味着,本市还有近二成小区虽符合条件,却仍未成立业主大会。对于这些小区的业主而言,维权更显艰难。浦东某一小区,有近半业主长期拒缴物业费。缘由很简单:这个2005年建成的小区,当初开发公司指定的物业公司两年合同早已到期。在其实质上管理小区的期间内,物业擅自将小区会所租给他人开店,默许附近商住楼、饭店将车停进小区,对楼内的群租行为视而不见……各类出格行为让人愤慨。小区业主们虽然通过各种途径表示希望更换,但却因为种种原因始终“炒”不掉。在各种努力都无成效之后,最后许多业主干脆拒缴物业费,“这是表达不满最直接的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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