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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大妈争场地 景区社区起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8 09:31:1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今年来,跳广场舞人群越来越多,场地也受到限制。因跳舞大妈的场地需求,连日来,东莞樟木头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当地社区与景区方面起了纷争。双方就场地的产权与经营权发生纠纷。下面法律快车...

  核心内容:近年来,跳广场舞人群越来越多,场地也受到限制。因跳舞大妈的场地需求,连日来,东莞樟木头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当地社区与景区方面起了纷争。双方就场地的产权与经营权发生纠纷。

  【缘由】景区内建广场受阻

  蔡姨是樟木头镇石新社区的村民,每天晚饭后,她都会到观音山景区的停车场,和一帮好姐妹跳广场舞健身。“一般都有七八十个,最多的时候有上百人。”蔡姨说,可惜镇政府广场离得远,观音山现有的场地又存在不足,因此大家向石新社区反映了情况,打算重新建设一处广场。

  “社区派人过来打地线,开一条线(观音山的)保安就拔掉一条,根本没法施工。”蔡姨称,11月18日,石新社区施工时就受到阻挠。近日,施工队员继续在地块上施工,双方因此发生纠纷。随后,十几名广场舞爱好者在广场内聚集,警务人员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

  前日下午,现场看到,引发争议的地块位于景区门楼内,地块内已经规划出近500平方米的广场雏形,两名工作人员正在地基坑内安装槽钢条。不过,由于居民们用来运送建材的通道被观音山方面用车辆堵死,工程暂时处于半停工状态。

  “地是我们村里的,现在连建个广场跳舞都不行,观音山(景区)真是太霸道了。”有村民抱怨道。

  【景区】周边有场地无需新建

  对于村民们的说法,观音山方面觉得颇为委屈。“跳广场舞我们非常支持,但门楼周边本来就有好几处开阔的场地,重新建一个实在没必要。”观音山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有场地安装有照明设施,每晚都会打开。而为了保证跳舞人群的安全,景区还特意安排人员对过往车辆进行引导。

  观音山方面称,涉事地块原本为一处沙地,平整后作为公共停车场使用,社区和景区都可以在里面停车。“这是景区的配套设施,也在我们的经营权承包范围内,他们不能就这样强行破土动工。”相关负责人称。[page]
  观音山方面强调,涉事地块位于国家级森林公园红线范围内,如果石新社区坚持要开工,那么应该在相关部门审批后,再由双方共同建设。

  【社区】原有场地有安全隐患

  对此,樟木头镇石新社区蔡书记则称,涉事地块是该村的集体用地,2003年前后,东深供水工程曾在该地块上搭建了临时宿舍,工程结束后地块便一直闲置。

  “最近村民向社区反映,门楼停车场附近车来车往,跳广场舞很不安全,为了满足大家的文化需求,社区才决定平整这块闲置土地。”蔡书记表示,涉事地块只是硬化平整,不会搭建建筑物,因此无需报批。

  那么,涉事地块到底在不在景区承包范围内呢?“其实当初双方的合作协议比较笼统,没有详细写清楚的承包范围,导致后续这一系列的问题。”蔡书记称,双方正就承包权等一系列问题对簿公堂。

  目前,樟木头镇政府已介入此事进行调解。

  【背景】双方纠纷由来已久

  事实上,观音山景区与石新社区的纠纷由来已久。1999年,因原有景区经营不善,观音山方面取得承包经营权,每年向石新社区交纳5万元承包费,至今已递增至每年41万余元。而石新社区则称,社区曾举债7000余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眼下每月利息就达42万余元,因此收回经营权态度强烈,但遭到观音山方面的拒绝。

  近年来,双方就产权与经营权发生了多次冲突,并诉至广东省高院。2012年11月,广东省高院作出一审判决:同意维持合同契约,同意观音山继续合法经营。随后,石新社区不服,上诉至最高法院。目前,最高法院尚未就此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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