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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7 13:58:32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凡是土地使用者是可以将土地使用者转让给他人的,但其中过户会涉及到相关的费用,在交易过程中,人们也是最关心费用的问题了,那么具体的费用有哪些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在我国,凡是土地使用者是可以将土地使用者转让给他人的,但其中过户会涉及到相关的费用,在交易过程中,人们也是最关心费用的问题了,那么具体的费用有哪些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8、登记费和工本费;70.00元。

  9、土地变更费:按土地使用面积0.5元/平方米缴纳。

  二、农村宅基地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

  1、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签字、村上盖章。

  2、上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由镇国土员实地踏勘,选址定点并填报农村住宅用地报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国土员、镇人民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上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地形平面图;

  3、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保护科审核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同意后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

  5、国土员根据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放线,待农房建成后,经本人申请,镇国土员对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进行竣工验收;

  6、凭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农村居民建住宅验收合格单(有镇、村、组及国土员签署意见)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合格后进行土地登记;

  7、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的内容,由此可知,过户费包括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还有增值税,房屋交易手续费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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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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