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购房指南法 > 质量与面积 > 根据《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

根据《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09 18:28:07 人浏览

导读:

顾小姐最近拿到了新家的钥匙,本想装修好房子后就可以入住了,没想到最近家里被盗了,让她觉得很没有安全感。“我已经缴了一年的物管费,物业该不该对失窃负一定责任?”顾小姐问道。家里被盗、车子被偷、公用设施损毁……小区里发生的种种问题,到底哪些事情是物业管
顾小姐最近拿到了新家的钥匙,本想装修好房子后就可以入住了,没想到最近家里被盗了,让她觉得很没有安全感。“我已经缴了一年的物管费,物业该不该对失窃负一定责任?”顾小姐问道。
  
  家里被盗、车子被偷、公用设施损毁……小区里发生的种种问题,到底哪些事情是物业管理公司该管的?业主利益受损,物管又该承担什么责任?是不少业主最弄不灵清的事。近段时间来,每日商报维权热线85051890接到许多读者的电话,询问有关物业公司职责的问题。昨天,记者咨询了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陈钟律师和下城区建设局物业管理中心金科长,对读者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
  
  失窃责任谁来负
  
  顾小姐家里失窃,物业公司到底该负什么责任?陈律师指出,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应用于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业主被偷后,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物业公司未能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如承诺24小时保安值班,而实际上保安脱岗;小区监控设备不到位;围墙等损坏而不及时加以维修等),从而致使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那么,它应当在责任范围内对业主予以赔偿。反之,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了完善的服务,那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想要物业承担责任,业主就要证明物业没有按照合同来履行义务。而要采集这一方面的证据,不是那么容易的。”陈律师说。
  
  陈女士:我是凤起苑的住户,每年都要向物管缴纳每平方米1.4元的物管费,但是我停在地下停车场的两千多元的电动车被偷了(以前还失窃过好几辆自行车)。
  
  为什么物管不赔偿?
  
  陈律师:免费停放车辆的,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要求来履行安保义务,导致业主财产受到损害,则应当在责任范围内对业主予以赔偿。反之,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了完善的服务,就不用承担责任。若业主和物业公司就车辆有保管合同的,那么保管物的损失,物业公司应在所负责任的范围内予以赔偿。
  
  装修该付保证金吗
  
  童先生:我的房子现在准备装修了,但物业公司要求我缴纳两千元装修保证金,承诺装修完毕会退还。物业收取这笔装修保证金合理吗?
  
  陈律师: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予以退还。如果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向装修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并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协议、约定保证金的,物业公司可向装修公司收取保证金。
  
  已缴停车费,为何没车位?
  
  胡女士:小区物业要我们缴停车费,我是能接受的,我要求他们给一个固定停车位,但他们不同意。既然不能给我划一个固定车位,物业公司有权向我收取停车费吗?
  
  陈律师: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实行自行车停车收费的,必须要有封闭式停放场地,具备防盗防雨等基本条件,实行定点(位)停放,并有专人管理。至于机动车辆的停车费,一般为场地使用费,是否能给予固定的车位,则需要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确定。
  
  设施损坏,物业该不该管
  
  陈女士:我有一个商铺,商铺的厨房漏水,我就找了物管维修,说要两百元,这里面包括材料费二十多元、人工费七十元一天。这样的收费符合标准吗?
  
  杨先生:我们单元的单元门坏了,向物业公司反映好几个月了,还是没有修好。他们是不是应该及时帮我们修好?
  
  金科长:商铺有两种情况:如果是个人购买的,厨房属于房屋自用部位,对于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的维修,依法应由业主自己负责。业主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维修,对此物业公司可以收取维修费用,费用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另一种情况就是商铺属于物业公共配套用房,产权属于全体业主,这时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维修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物业该负责维修。
  
  单元门也有两种情况:如果当初是业主自己出钱装的,就该自己负责维修;若是公用设施,那么,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加以处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