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产买卖 > 房产交接 >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有权买卖吗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有权买卖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0 13:58:32 人浏览

导读:

房产证上就夫妻一方名字是可以买房的。如果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而只有一方签订合同,合同可能不发生效力,但是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卖房时是可以只和房产登记人签订合同的。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产证上就夫妻一方名字是可以买房的。如果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而只有一方签订合同,合同可能不发生效力,但是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卖房时是可以只和房产登记人签订合同的。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能卖吗

  首先要搞清楚情况: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1、若是婚前:夫妻一方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书上,购房时房产登记和购房发票都是一方的,算个人房产。可以自行买卖。

  2、若是婚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购房合同上无明确分配比例,则平均分配。房产出售时必须双方到场签字或一方有另一方受理过的公正委托书,方可生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婚后所得共同制),无论产权证或者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是夫或妻一方或者是夫妻双方,都不能改变婚姻法的规定,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为防止夫妻一方背着另一方处分财产,房产登记部门采取的办法是,凡个人出卖房屋的,需要证明是单身,如果不能证明是单身,则要求出卖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过户登记。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财产分割时要遵循什么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一方是不能单独进行处理的。当然,要是房产证上面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此时所谓的“夫妻共有房产”,从法律上来讲其实是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那么就可以进行处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