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可由第三方监管资金
导读:
3月17日,沈阳市房产局出台惠民新政,从即日起,沈阳市将建立并启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今后,沈城市民买卖“二手房”将不再被“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老问题困扰,买房过户更加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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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资金有人监管
据了解,沈阳市此次推出存量房资金监管制度,是整合房产登记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多家银行共同搭建的房地产资金监管平台。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存量房交易双方当事人为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由买方将房屋交易资金交付给资金管理公司监管,待交易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资金管理公司按照约定向卖方支付房屋交易资金的行为。
据沈阳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存量房交易双方申请资金监管,通过“交件—存钱—领证—取钱”这个简单程序,在与普通存量房交易相比未增加任何环节的情况下,可以确保买卖双方房屋权属和资金的安全,做到“钱证两清”、防范风险,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常有的 “买方不敢先付款,卖方不愿先过户”的矛盾。
此外,沈阳市交易权属登记中心为申请资金监管的存量房买卖登记专门 “提速”,整个办理时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申请资金监管的存量房买卖将逐渐显现省时省力、安全放心、领证快捷、取款及时等优势。
监管资金也有利息
针对市民关心的资金监管该如何办理,以及资金监管期间是否有利息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沈阳市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由市房产局直属的沈阳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管理有限公司独家办理,该公司设在金厦广场五楼交易大厅,专业从事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为买卖双方免费提供资金监管服务,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沈阳市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将率先在市交易权属登记中心试行,凡是在市交易权属中心办理存量房转让的均可申请资金监管,在全市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盛京银行的200多个网点均可存取房款。之后,在市内各区(开发区)的资金监管业务将按照推广计划逐步展开,届时,将有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光大银行沈阳分行、浦发银行沈阳分行参与到资金监管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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