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二手房 > 二手房买卖须知 > 二手房交易委托他人 房主因价格偏低反悔可行?

二手房交易委托他人 房主因价格偏低反悔可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9 10:51:20 人浏览

导读:

网友:我想把自己位于海淀区的一套房屋出售,但因工作较忙,经常出国,为方便起见,于是把房屋钥匙和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给予朋友。谁知我朋友把房屋以较低价格和买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买房者还支付了定金。我回国后认为出售价格太低,可以拒绝履行合同吗?房博

网友:我想把自己位于海淀区的一套房屋出售,但因工作较忙,经常出国,为方便起见,于是把房屋钥匙和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给予朋友。谁知我朋友把房屋以较低价格和买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买房者还支付了定金。我回国后认为出售价格太低,可以拒绝履行合同吗?

房博士宫萍: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有委托合同,并且有相关的委托权限、委托事项。你没与朋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事项,因此,你朋友无权与买房者签订购房合同。

你委托他人代理出售房屋签订合同时,应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或者提供委托公证书。因为你朋友没有你的授权委托书,是无权出售你的房屋的。你可以拒绝履行合同,但要退还买房者支付的定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