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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办理产权登记走什么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20:10:54 人浏览

导读:

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很多人不清楚产权登记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讲解一下新房办理产权登记的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很多人不清楚产权登记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讲解一下新房办理产权登记走什么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新房办理产权登记走什么流程

  1、开发商通知办理房产证

  实际操作中,有些开发商会在购房者入住前,就要求购房者将材料准备齐全,并交给他们。也有一些是在入住之后要求提交材料,具体通知时间以各开发商为准。

  2、准备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

  (1)商品房购房(预售)合同。

  (2)联机备案表原件。(如为现房,无联机备案表。)

  (3)实测面积差补充协议。(如为现房,无此协议。)

  (4)购房复印件。(贷款:首付款+贷款+实测面积补差款。全款:房款+实测面积补差款;如为现房,无面积补差款。)

  (5)契税完税凭证。(如开发商代收代缴无需提供。)

  (6)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如开发商代收代缴无需提供)。

  (7)身份证复印件。(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军人需提供军警身份证及军官证。)

  (8)户口本复印件。(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如已婚且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本。)

  (9)婚姻证明。(未婚:2015年开始不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但本人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栏应注明“未婚”字样。已婚: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异为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加盖民政局公章的离婚协议、本人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应注明“离异”字样。丧偶:配偶死亡证明及本人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应注明“丧偶”字样。军人结婚证上登记的证件为军官证,现已退役或转业的,需要由原部队或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军官证、现身份证为同一人证明,也可以直接换领身份证号码结婚证后提供复印件。)

  3、开发商将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

  开发商收集好购房者的材料后,统一交给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会进行统一处理,处理结束后,不动产登记会通知开发商领证。

  4、购房者拿到房本:

  拿到房本的时间,自入住之日起180天(现房)-730天(期房)不等。大家需要注意,约定拿房本的起始日,是购房者的入住日。由于房屋类型、开发商办理速度不同,办理时限以具体情况为准。

  如果是全款买房,房本办好之后,开发商会寄给你。如果是贷款买房,房本办完不一定发到你的手里,有些银行会将房本留在银行内,有些则没有要求。

  自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正式施行,不再颁发《房屋权证》,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上文中提到的房本,皆指《不动产权证书》。

  二、办理产权登记的前提条件

  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2、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3、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4、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5、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三、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种类

  1、总登记

  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一次性、统一、全面的产权登记,也称静态登记。这是房屋产权登记中最基本的登记。

  总登记是一种针对所有房屋产权的普遍性登记,在登记时,不论房屋状况、权属状况有无变化,房屋产权人均有义务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房屋总登记后,除建立健全登记簿本身并存档外,还向权利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2、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初始登记一般为首次取得所有权的登记。

  3、设立登记

  根据物权法理论,他物权产生于既有权利,是原权利人设立的结果,所以他物权登记,称为设立登记。

  4、转移登记

  转移登记也称之为动态登记,是指在总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行为而变更时进行的登记。在总登记后,房屋所有权会因各种法律行为和事件而变更,为了公示这种变化,原权利人和新权利人必须办理转移登记。

  5、变更登记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指房屋在进行总登记以后,发生了翻建、扩建、拆除等变化而进行的登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意义在于,及时公示房屋的变动情况,核实并公开产权人的权利范围,修正、补充原先的房屋户籍资料。办理变更登记以后,产权人应当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书。

  6、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又称涂销登记,是指房产权利因抛弃、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申请房产登记机关作出原登记权利不复存在的登记。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可以是原登记人,也可以是其他受益人。注销登记有两种。一种是《城市房屋产权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注销房屋所有权第登记。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申报不实的;(2)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3)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4)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该条还规定,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另一种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所涉及的注销登记。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必然注销原权利人的所有权,收回其产权证书,即必然涉及注销登记。从范围上讲,注销登记涉及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

  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的,可以获得产权证,这是证明房屋归当事人所有的有效凭证。此后,所有人就可以对该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

  许多人不重视产权登记,须知道,这样会给以后的生活带来麻烦,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只有清楚了新房办理产权登记走什么流程的相关知识,才能更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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