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开工登记审批
导读:
承办单位名称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办事依据
办事范围凡在西城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施工、装饰装修等城市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个人,须到我委办理相关审批、审核、登记手续。
办事手续(一)办理开工登记审批应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材料。 1、应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材料: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并提供材料;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并提供材料;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并提供合同和乙方资质;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并提供材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提供资金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开工申请报告。 2、建设单位取得开工证,在开工后15日内,应以书面形式向建委城市建设管理科反馈信息,并随时准备接受核查,否则,质量监督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 3、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开工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建委城市建设管理科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开工证自行废止。 4、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建委城市建设管理科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建委城市建设管理费科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建委城市建设管理科核验开工证。 5、按规定可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核准。经审查,不具备资格条件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监理单位实行监理。否则,不得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发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办理地址
乘车路线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传真
备注详情请拔打96156咨询或者登录所在区县网站查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今天上午对上月起正式实施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配套操作文件《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作进一步解读。
【案例】2010年10月3日,李某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从一家房地产公司购得A栋1单元4-2号房屋,并支付了部分房款,但未搬入居住及办理房屋产权手续。20
在为了保障实现房屋的物权,可以进行预告登记。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取消房屋预告登记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