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产权登记法规及主要政策依据
导读: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2号令);
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国资局国资产发[1996]31号文);
3.《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沪府发[1996]68号文);
4.《上海市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细则》(沪国资产[1997]214号);
办理对象:本市市属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
办理内容:新设、占有、变动、注销产权登记及产权登记年度检查。
办理程序:
1.企业依据批准设立或变动、撤消文件,向其所属委、办、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申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新设企业)》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注销登记表》或《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2.企业按照规定的要求认真填报登记表,一式三份;
3.委、办、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审核盖章后,报送市国资办;
4.经市国资办审核,在送审资料完整,数据无误的情况下1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产权登记办理手续。
申报材料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批准设立文件;
2.国有资产各出资者的出资证明文件;
3.出资单位占有产权登记表、证(复印件);
4.出资单位近期资产负债表;
5.出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登记企业(公司)章程;
7.验资报告或资产评估确认报告;
8.企业增减资本证明文件;[国有资产产权划转证明文件(仅限于国有全资企业之间产权划转)];
9.国有资本出资者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提交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请审批表。
另: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补充增加下列资料:
1.外资委批准设立文件;
2.可行性认证报告;
3.合同或协议。
新设申办占有产权登记应提交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新设企业产权登记表(复印件);
3.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
补办占有产权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
2.国有资本各出资者的出资证明文件和批准设立文件;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清产核资的有关批复文件;
6.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7.企业出资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的,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行政事业单位)》复印件。[page]
申办变动产权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法人代表、企业名称、经营地址变动 1.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产权登记证(正、副本);
(二)资本、投资主体、企业改制变动 1.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2.企业近期或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产权登记证(正、副本)和占有产权登记表;5.修改后的企业(公司)章程;6.验资报告或资产评估确认报告;7.企业增减资本证明文件;[国有资产产权划转证明文件(仅限于国有全资企业之间产权划转)]。
企业申办注销产权登记应提交文件资料:
(一)依法破产
1.法院裁定书;
2.破产清算报告和评估确认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产权登记证(正、副本);
5.企业占有产权登记表;
(二)依法解散、撤销
1.解散、撤销的申请报告;
2.解散、撤销的批准文件(资产处置有关证明内容);
3.解散、撤销时的资产负债表;
4.财产清查报告、审计报告和评估确认报告;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产权登记证(正、副本)。
企业产权登记年检的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占有产权证正、副本(如没有产权证,附占有产权登记表);
3.国有资产年报(年检年度);
4.按年度通知提供其他资料。
其他事项
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沪价费[2002]038号)规定,占有登记每户每次收取产权登记费80元,变动登记每户每次收取产权登记费60元。
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法规及主要政策依据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家国资局、财政部,国资事发[1995]17号);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国家国资局,国资事发[1995]31号)。
办理对象:本市市属各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
办理内容:设立、变动、撤销产权登记及产权年检。
办理程序:
1.行政事业单位依据批准设立或变动、撤销文件,向其所属主管部门申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行政事业单位撤销产权证明》;
2.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填报登记表,一式三联;
3.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送市国资办;
4.经市国资办审核,在送审资料完整,数据无误的情况下1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产权登记办理手续。[page]
申报材料:设立登记须提交以下文件:
1.行政单位提交市编办下达的机构人员编制批准件,事业单位提交《事业法人证书》;
2.单位财务报表;
3.已办理的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
4.单位汽车、财产清单;
5.特殊情况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变动登记须提交以下文件:
1.主管部门的批复;
2.原《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撤销登记须提交以下文件:
1.批准撤销的文件;
2.终止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计报告;
4.资产处置请示及批复;
5.原《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6.特殊情况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产权年检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国有资产产权证(行政事业单位)》;
2.已通过当年度年检的《事业法人登记证》;
3.年度财务报表;
4.土地、房产变动情况证明;
5.固定资产变动审批文件;
6.特殊情况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其他事项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沪价费[2002]038号)规定,占有登记每户每次收取产权登记费80元,变动登记每户每次收取产权登记费60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对于我国的国有资产发生破产程序过程当中,是需要债务人通知上级管理部门同意后才可以申请破产的,那么对于我国的破产程序,我国法院也是有指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接下来法
1992年6月10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第一条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国资发产权[2004]171号关于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指南来源: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办理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国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