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
导读:
现在买房的人很多,开发商卖房的时候夸得天花乱坠,但是交房的时候才发现,房屋的质量或者设施存在严重的问题,这种时候大家一定不要签字收房,那么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2、找开发商协商。
3、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4、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等。
(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1、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
消费者可以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消费者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一般质量问题: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开发商不予解决,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这天,备受安县新县城各部门公务员关注的他与四川广厦房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安县法院作出了重审判决,大致内容是:由被告广厦公司赔偿原告钟贵森所购房屋质量问题
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然而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