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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8 17:28:06 人浏览

导读: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更多关于产权转让的程序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更多关于产权转让的程序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产权转让的程序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产权过户提交的其他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局及单位整栋房屋);

  3、买卖协议书原件(三份);

  4、原购房合同原件(已购公有住房必须收取,另原购房发票,契税票等票据尽量收取以便办理涉税事宜);

  5、央产房的提交《央产上市申请表》及物业、供暖结清证明(大兴区交易也需提交物业结清证明);

  6、购买产权五年内经济适用房的提交《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批表》;

  7、卖方配偶同意出售意见书;

  8、已购公房标准价上市的提交原产权单位同意其上市及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9、其他需要提交材料。

  注:买卖合同提交三份A4纸原件;产权证、土地证、身份证(新版身份证正反面都复印)、户口簿、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张提交一式三份,提交的买卖双方身份证件等复印材料要尽量保证清晰、易于辨识。

  三、产权过户相关说明事项

  1、委托及公证事项:卖方不能到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公证书;买方属于贷款购房的需提交委托公证书;交易当事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如未成年人)需提交监护人公证书;港澳台法人、其他组织、个人(未在大陆境内的)应提交公证委托书;外国法人、其他组织、个人的委托书应公证,公证文件在外国公证的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买方如属境外法人、自然人的(含港澳台):需提交经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办公室批准的文件。

  3、已购公有住房原产权单位属于中央直属机关单位的:需到央产房上市办公室办理上市审批手续。提交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人意见、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明、原购房合同、不能亲自到场提交公证委托书(复印件1份及原件)。

  4、办理房屋赠与所需材料: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赠与公证书、房屋价格评估报告、赠与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私有平房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税费:契税按3%缴纳,房产证印花税5元,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的还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按当年成本价(1560元/平米)×建筑面积×1%缴纳;已购公有住房优惠价、标准价购得的房屋需先将房屋性质补足为成本价,按当年成本价(1560/平米)×建筑面积的6%缴纳,再补交土地出让金,按当年成本价(1560元/平米)×建筑面积×1%缴纳。

  5、办理房屋继承(产权人或其配偶死亡)所需材料: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继承公证书、测绘报告、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注销抵押登记需提供:房产证原件、他项权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原件)、解除抵押权的协议(原件),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

  7、买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需提交共有声明,写清谁持房屋所有权证,谁持房屋共有权证等事项并分别签字。

  8、夫妻名称变更:(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夫妻要求将一方名称变更为另一方或双方),夫妻双方应亲自申请或委托公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更名申请(原件)、结婚证。

  9、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离婚证、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产权转让除了产权物的交付转移,还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转让手续。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产权转让的程序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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