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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友共同买房需办理哪些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7 22:33:10 人浏览

导读:

房地产交易流程房屋相关信息落实在个人购买住房(主要是住宅)前首先会对欲购买的房屋相关信息进行落实和比较。通常考虑的是房屋的价格、地理位置、交通环境、房屋实际质量(预售房屋除外)、教育及生活设施配备、开发商实力、物业公司服务、按揭状况、房屋升值潜力等。

  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钱,房子就是自己的吗?当然不。还要办理房产证,只有两证在手,房子才真正属于自己。但是很多人在办证的过程中通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特别是遭遇开发商不配合的难题,导致办证过程艰难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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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开发商的办证义务有哪些?

  网友提问:我去年买的房子,最近一直在关注办房产证的问题。请问下办理房产证,需要开发商提供什么材料?开发商的有没有协助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如果有,是哪些义务呢?

  专家解答: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

  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销售许可证等。

  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

  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要的许多有关的证明文件均需要开发商提供,而且如果开发商欠缺该类文件没能办理初始登记的话,买受人的房屋产权证根本无法办理,因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从而明确了开发商对买受人申请办理产权证负有的协助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该项协助义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并且“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开发商承担办证的具体义务有:

  1.办备移转登记前应由开发商先行取得的文件,如测绘、权属登记。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初始登记主要系由开发商向权属登记机构提供立项批文、土地使用权证、测绘资料等证明文件,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可要求买受人配合提供相应材料。

  2.在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后买受人可自行申办产权,其间需开发商提供相应材料(如单元测绘图纸等)的,开发商负有相应协办义务。

  3.依房管部门要求或合同约定,协助购房人递交办证资料、代缴税费;

  4.为实现登记办证,应当由开发商配合或履行的其他事项以及合同约定的应由开发商承担的其他办证义务。

  开发商负有的办证义务主要分两部分:一是初始登记时以其为主的办理义务;二是买受人申办产权时其所承担的协办义务。

  当开发商将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各项规定资料备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进行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应视为开发商已完成初始登记办证义务。在合同无特别约定时,且买受人未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申办产权,开发商即完成其办证义务。

  网友提问:我和女朋友两人准备一起先买房,后结婚。请问两人以上共同购房需注意什么问题,要办理哪些手续?

  律师解答: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情况,如父母子女之间、夫妻双方、恋爱中尚未结婚的男女、若干合伙人之间等,按《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两人以上所购房屋应为共同财产,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

  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购房需办理的手续包括:两人以上共同购房需要做公证,主要是财产份额的公证或共有双方向权属部门提交共有申请,在申请中写明双方共有的份额,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等事项。对于份额的比例,法律没有规定,完全在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比如两个买受人,对于房产的份额双方可以约定各占50%的份额,也可以约定一个人占99%的份额,另一个人占1%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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