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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过户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0 15:29:40 人浏览

导读:

所谓的央产房是指中央在京单位职工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主房。央产房也是可以过户给他人的,但是过户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虽然央产房和商品房的性质不太一样,但是需要准备的资料都是差不多的。那么,央产房过户单位不配合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所谓的央产房是指中央在京单位职工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主房。央产房也是可以过户给他人的,但是过户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虽然央产房和商品房的性质不太一样,但是需要准备的资料都是差不多的。那么,央产房过户单位不配合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央产房过户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建议与单位先协商,具体还要根据你们当时的合同约定来确定的。

  1、如果原购房合同丢失,可到原产权单位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局调原始购房合同,复印后盖原产权单位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局公章;如原产权单位与产权人未签订购房合同,原产权单位应开具无购房合同证明,并注明单位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2、中央和机关主办交易办公室(蓝岛西区),央产房必须在蓝岛交易大厅做上市登记,有备案后才能出售。如果还没有备案,需要房屋所在单位到央产大厅做备案才能上市交易。

  3、办理时效:资料齐全,央产房上市手续一般当天办结。

  4、央产上市证明的有限期为一年。

  

  二、央产房在哪里过户

  首先要去自己所在地的央产权房交易大厅里办理上市交易的审批备案手续,然后再去过户,再在房子的所属区域的建委办理过户。

  三、央产房办理继承过户的流程

  1、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需要到被继承人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其户籍,并办理好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的继承过户手续需要到区或者市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若是原外销商品房的则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的继承分为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办理继承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时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的凭证;

  (3)户口簿原件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还需要用到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需要公证,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有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这份遗嘱必须是已经公证过的遗嘱,若是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暂没法确定其真实性,所以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的登记,其申请人须是继承人或受遗赠的。作为申请人还应当向登记的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的原件、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房屋的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或者是遗嘱的公证书及接受遗赠的公证书原件还有契税的完税凭证的原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央产房过户单位不配合怎么办”,为您作出的详细解答。综上可知,想将央产房过户给他人,但是单位不配合,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尽量与单位协商,不要跟单位发生纠纷和矛盾、和平解决。最后,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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