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未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能买吗
导读:
暂时未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能买吗
根本不能有产权证的房子不能交易,而有些情况是暂时没有产权证,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这种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因为购买商品房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往往是不短,如果发生商品房被抵押或不能按期支付相应费用,那办理产权证可能就会遥遥无期。在此期间,原购房者可以因为个人原因要出让原购买的商品房,有的甚至原本就是为了炒房,在合适的机会更是会出手。这就面临一个问题,这样的房子能合法转让吗?
案例:产权证在办理中,购房人利益无保障
2004年5月25日,张先生就购买了位于某市湖心街的一套房子,当初其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04年9月30日,并且双方约定交房后360日内办出产权证。
开发商按约定时间交付了房屋,在2005年3月前后,张先生因个人原因,要离开购房的城市到其它城市发展,于是,张先生欲将该套面积136.77平方米房产及一间6.387平方米的储藏间以总价款33万元出售。陈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遂与张先生签订了转让协议。
在介绍情况房屋情况时,张先生向陈先生说明了房子暂时没有产权证,但是已经付清了全款,并提供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说按与开发商的约定,房产证应该在2004年9月底之前办下来。到时即可以同陈先生办理过户手续,但房子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就可以先交给陈先生。
毕竟房子价格合适,而且又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陈先生想无非是等一段时间,就同意购买张先生的房子。当然,为了有所制约,陈先生提出签订合同后付80%的购房款,然后张先生交房,余下20%房款等产权过户以后再支付,张先生说没问题。
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约定履行。可是,按约定在05年9月开发产应该为张先生办理好产权证的,到期后很长时间,开发商也未能办理产权证给张先生。
这时陈先生才发现进退两难,找张先生交涉,张先生说“这不是我不想办,是开发商不办,也不是我一家,我也急呀,房子你住着,我还有20%的房款没收呢!”
让张先生起诉开发商?打官司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退房?自己早就付了80%的房款,半年过去了,这钱放在银行的利息损失不说,现在再用这钱买房,房价上涨的因素算下来,这亏就更大了!
可如果这么维持下去?房产证办不到自己名下,这房怎么可能住得踏实呢?万一将来开发商出了问题办不了房产证,或者张先生反悔,自己怎么办?
陈先生为什么会面临这种困境呢?就是因为他购买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卖主没有取得产权证,就意味着从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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