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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在民事责任上要承担哪些不利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4 13:12:42 人浏览

导读:

一房二卖是指把一间房子分别卖给两个人,这种行为会使购买房子,两个人的利益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而卖房子的人往往会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一房二卖在民事责任上他要承担哪些不利后果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一房二卖在民事责任上要承担哪些不利后果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房二卖是指把一间房子分别卖给两个人,这种行为会使购买房子,两个人的利益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而卖房子的人往往会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一房二卖在民事责任上他要承担哪些不利后果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一房二卖在民事责任上要承担哪些不利后果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一房二卖在民事责任上要承担哪些不利后果

  第一、对于有效合同的当事人,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房地产开发商应对第一买受人履行交付义务,而对其他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对于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买受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一房二卖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

  第三,对于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无效合同的善意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

  另外,还有两种情况下的特殊处理:

  第一种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如果拆迁人明确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那么被拆迁人享有优先权,即使后买受人已经取得房屋并办理登记手续,其仍可以主张后买卖合同无效,所以对于拆迁补偿房屋的购买要谨慎,因为房子有被被拆迁人收回的风险!

  第二种情况:后买卖合同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合同法》规定,善意买受人可以主张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即使恶意串通人已经取得房屋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善意买受人仍可以主张其合同无效,即使房屋已经过户前买房人依然可以请求撤销房屋所有权登记,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顺利得到自己原本购买的房屋。

一房二卖在民事责任上要承担哪些不利后果

  二、一房二卖怎么处罚

  1、前买受人享有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尤其是受领其给付的权利,对买卖标的物本身无直接支配及排他的效力。即使已占有买卖标的物,因该房屋所有权已经经过登记移转于后买受人,故其对该房屋的占有失去法律上的基础,构成无权占有,应负返还房屋的义务。

  2、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

  3、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

  三、一房二卖责任的法律规定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出卖人对买受人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情况下,买受人不得要求履行。出卖人违反此种义务,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3、《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一房二卖在民事责任上要承担哪些不利后果的相关知识,一房二卖,这种行为会严重的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如果被查处的需要进行惩罚。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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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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