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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房产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2 06:59:35 人浏览

导读:

房产买卖纠纷,大多数时候是买卖双方由于在房产买卖方面出现了利益上的纷争引起的,双方都不愿意让步,这就导致了房产纠纷的出现。那么在福州出现了房产买卖纠纷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福州房产买卖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买卖纠纷,大多数时候是买卖双方由于在房产买卖方面出现了利益上的纷争引起的,双方都不愿意让步,这就导致了房产纠纷的出现。那么在福州出现了房产买卖纠纷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福州房产买卖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福州房产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1、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对双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协商,提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就此达成一个纠纷解决协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对购房者和开发商来讲都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既省时、省力又省钱。

  2、调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3、仲裁

  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仲裁裁决,解决房地产纠纷。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我国根据《仲裁法》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市设立了仲裁委员会负责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房地产纠纷的当事人当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4、诉讼

  公民可以将房地产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前提是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二、有哪些常见的房产纠纷?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1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1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1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17、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18、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

  三、处理房产纠纷的基本原则

  处理、调解房地产买卖纠纷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合法的房地产买卖关系,切实保护产权所有者一—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打击利用房地产买卖进行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等违法活动。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处理房地产买卖纠纷的基本方法是:1、查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这是正确处理房地产买卖纠纷的前提条件,其内容包括:卖方是否有权出卖,买方是否有权购买。例如:出卖人是不是该房地产的权利人,出卖的房地产是个人所有还是几人共有或共同共有,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卖。如果出卖人不是该房地产的权利人,就要查明出卖人对所卖房地产是否有法定的或委托的处分权。如果经过审查,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则可以认为卖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对于房地产的购买人,则要审查他们是否有购买权,是否是合格的当事人等。

  2、查买卖双方的意愿表示是否真实

  在买卖合同中能否表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是能否产生买卖纠纷的重要原因,在处理中要认真审查一方对他方是否有欺诈、隐瞒、胁迫,或乘人之危而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房地产的出卖或购买行为;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当事人一方对合同是否有重大误解等。

  3、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看房地产买卖是否采取了书面合同的形式,主要条款是否齐备;二是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章的规定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了产权转移登记。对城市私有房屋的买卖应区分《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生效前后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4、查房地产买卖活动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如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以房屋买卖的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是否维护了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出卖享受政府或单位补贴、优惠购建房屋的是否已满禁卖期限;是否侵犯了原产权单位的优先购买权。

  经过审理,凡经过合法手续确立了买卖关系的应予维护;非法买卖他人的房地产的,其买卖关系无效;在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颁发前的私房买卖只要双方自愿、立有契约、交付了房款、实际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非法行为,应认定买卖关系有效,手续不完善的,令其补办手续。

  在处理房地产买卖纠纷的实践中应特别注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进行私下买卖,凡私下买卖的,其买卖关系一律无效。

  对房地产买卖纠纷,有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有的由人民法院审理。为保证买卖纠纷的妥善处理,有关当事人还应积极向处理纠纷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审理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件:

  (1)房地产买卖合同,买卖中介人的姓名、年龄、地址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已办理了产权转移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买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及包括承租人在内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凭证;(3)买卖双方付、收款的凭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福州房产买卖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当大家遇到房产纠纷之时,不要失去理智,解决的办法有很多。最好的情况就是双方选择调解,以最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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