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 莫名背上不良贷款记录 我告银行!
导读:
-沈阳一市民欲贷款买房,被告知“有不良记录”
-系他人以其名义骗贷,日前状告银行
购房贷款时,突然被告知“有不良记录”,刘先生蒙了……
“是别人冒用我的名字贷了款!”日前,刘先生已经将放贷银行告上了法庭。
贷款买房突然冒出不良记录
32岁的刘先生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今年8月,他在沈阳市铁西区爱工北街看好了一处商品房。
交完首付款后,刘先生开始办理组合贷款。“我咋也没想到,9月19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突然通知我,说我的个人银行贷款信用报告有问题,无法办理房贷。”刘先生顿时蒙了,当即赶到银行一查究竟。
很快,刘先生的个人信用报告打印出来。在“贷款明细信息”一栏内,刘先生看到了一笔自己压根不知道的贷款,“是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放的贷,贷款发放时间是1999年12月15日,还有4000多元的余额一直未偿还。”
属于骗贷银行只能表示同情
在刘先生向记者出示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查询版)”上,记者确实见到了这笔贷款,账户状态上写着“逾期”。
“这压根就不是我本人贷的!”刘先生指着个人身份信息的婚姻状况一栏说,“我明明是单身,这里居然填的是已婚。结婚了,我自己咋不知道?”
为了查明这笔不良记录的真相,刘先生多次找到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营业厅。一位姓张的行长说:“1999年发生过类似的骗贷事情。当时由于该行刚实行个人贷款业务,银行贷款系统有漏洞,加上一些人违规操作,造成多笔骗贷业务发生。”
令刘先生郁闷的是,“相关涉案人员都被处理了,尽管他们承认我的贷款属于其中的一笔骗贷,但银行说只能表示同情,但无法消除不良贷款记录。”
拖不起了“我只能告银行”
“在我一再要求下,银行给我找出了当年贷款的底档。”刘先生看过后更加气愤,“原始凭证上居然连个身份证复印件都没有,凭什么就把款给贷了?”
在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营业厅,刘先生的话得到证实。该行一位姓王的负责人表示,银行方面正在积极努力撤销刘先生的不良记录,但“撤销记录得层层向上报”,至于撤销记录的日期,银行方表示,“谁也说不好。”
“自己身份证让人冒用了,谁都闹心!”这位王姓负责人说,他们将向经侦部门报案。
“房贷办不下来,开发商要收取违约金,更重要的是,如果迟迟不能消除这笔不良信用记录,我今后要出国都得受影响。”刘先生满面愁容,“拖不起了,我只能告银行。”
昨日17时,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律师已经将起诉状递交至和平区人民法院。
律师公民要保管好身份证
辽宁圣华律师事务所宁连义律师认为,由于银行管理出现的漏洞,造成贷款人侵害了刘先生的姓名权和身份证专有专用权。
刘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还应将情况反映给公安部门,追究冒名贷款者的刑事责任。
宁律师提醒:公民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不能轻易借给别人,更不要让人随意掌握自己的身份信息。身份证的复印件也非常重要,不要复印之后随意丢弃。
一旦遇到这类侵权事件,可向侵权一方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并且有权要求侵权人恢复自己的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包括消除在银行留下的不良信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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