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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售房屋抵押登记指债权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为担保债务清偿,就自有房屋或核定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的公有房屋(已核发了房屋所有权证的)同债权人(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权。抵
王先生因货款到期急需资金支付,为避免承担高额违约金,王先生情急之下决定向好友李先生借款100万,李先生同意借款,但要求王先生将其一套自有房屋作抵押。双方签订借款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l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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