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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买房协议的法律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13:30:29 人浏览

导读:

共同出资买房的情况在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一个事情,由于是共同出资,可能会有很多人担心出资那部分该如何维权?此时就要签订相关协议来约束双方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共同出资买房协议的法律效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共同出资买房的情况在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一个事情,由于是共同出资,可能会有很多人担心出资那部分该如何维权?此时就要签订相关协议来约束双方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共同出资买房协议的法律效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共同出资买房协议的法律效力

  共同出资买房协议,只要双方签字盖章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购房协议,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一份正式的购房协议书范本会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房款及支付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约定等内容。二手房购房协议会加入户口约定和水电煤气费用结算等事项。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买卖协议是成立的,从买卖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就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

  二、买房的注意事项

  1、房屋质量风险

  在期房投诉中有关房屋的质量问题一直位居首位。由于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自己所购买的房屋还没有成型,不能看见房屋的实际情况(即便房屋交付后,对一些隐蔽工程质量问题也难以发现),因此,消费者经常会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发生纠纷。

  2、面积缩(涨)水风险

  有些开发商为了谋取最大的商业利益,在进行实测时,有意改变建筑面积、加大公摊面积,并且不明示公摊面积的数量和计算方法,以致商品房实际面积与销售面积严重不符。收房或进行产权登记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房屋而积测绘技术报告书(俗称“房屋面积测绘表”),仔细核对相关数据并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对可列入公摊的面积进行计算,看开发商公布的各单元套内面积加公摊面积的数据与图纸标明的建筑物房屋总面积之和是否相等。

  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

  如果对自己所购买的房子有环境、配套设施等社区品质方面的问题有特别的要求,并因此而选购开发商所宣传的房子,就一定要在合同中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以后发生纠纷就会在证据方面出问题。

  4、规划变更的风险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在配套设施、绿地、容积率、环境设施等方面随意改动,将小区中本是绿地的地方改做他用,有的加建新楼,有的变成了停车场。为了规避责任,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署合同时,往往对这些问题不做约定,或者有的是在约定中设置陷阱,有的甚至拒绝约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5、定金风险

  在期房销售中,多数开发商并不是直接出示购房合同,和购买者直接签署购房合同,而是先签订购房协议、预售协议,在收取几千、乃至几万元定金之后再给消费者看合同、签合同。这时,如果消费者不满意开发商提出的交易条件(合同条款),开发商就拒绝退还定金,致使消费者陷入被动,蒙受损失。

  6、产权风险

  产权是所购商品房重要的法律依据,实践中总有一些开发商以各种借口拒绝、拖延办理产权证,致使许多消费者入住后迟迟拿不到产权证。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就要认真审查开发商的土地情况、房屋*押情况、以及建房的相关法律手续(审查五证),并约定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法律责任。

  7、合同以及合同条款无效的风险

  消费者因为信息不对称,法律和合同知识缺乏,导致对合同条款中存在的违法问题无法察觉,以致在发生纠纷时被法院判定合同无效;还有一种情况是不认真审查合同条款,还没有搞清条款含意就草率签字,从而在发生纠纷时,使自己陷入被动,而遭受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8、延期交房的风险

  实践中,因为开发商的资金问题(开发资金不到位、抽逃资金、挪用售房资金等)、工程管理问题等原因,有大量的迟延交房、甚至不能交房的事件发生,以致消费者的利益受损。

  三、买房合同丢了怎么补救

  1、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2、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3、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共同出资买房协议的法律效力的内容,由此可知,共同出资买房协议,只要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字盖章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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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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