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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意见书怎样才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4 08:41:56 人浏览

导读:

如今建筑行业在不断的发展,对于建筑行业地址的选择,很多朋友们也都是比较重视的,对一个企业来讲选址的话,大家要了解一下具体的选址方法,注意一下具体的办理流程,那么选址意见书怎样才有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如今建筑行业在不断的发展,对于建筑行业地址的选择,很多朋友们也都是比较重视的,对一个企业来讲选址的话,大家要了解一下具体的选址方法,注意一下具体的办理流程,那么选址意见书怎样才有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选址意见书怎样才有效

  选址意见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之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办理选址意见书,应当持申请表、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保及合理用能登记意见、选址确认图等有关材料,向建设发展局提出项目用地选址申请。建设发展局规划科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选址意见,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

  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意向图;

  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备案文件;

  5、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项目,应提供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

  6、工业项目和建设在生态敏感区的项目,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7、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与许可有关的其它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

  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意向图;

  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备案文件;

  5、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项目,应提供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

  6、工业项目和建设在生态敏感区的项目,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7、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与许可有关的其它材料。

  以上就是关于选址意见书怎样才有效的相关知识,大家在建筑房屋选址的时候,要注意一下相关部门的要求,注意一下申请书的填写和具体的办理手续,如果大家对于选址意见书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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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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