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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合同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31 22:02:28 人浏览

导读:

一份好的合同应该是:目的正当,内容、形式和程序有效,各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均衡,具有可操作性,并且结构合理,体例适当。一、注意合同的目的性着手起草或审查合同之前,应当明确拟签合同的动机、目的。只有搞清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明确合同目的,才能确定合同的性

 一份好的合同应该是:目的正当,内容、形式和程序有效,各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均衡,具有可操作性,并且结构合理,体例适当。

一、注意合同的目的性

  着手起草或审查合同之前,应当明确拟签合同的动机、目的。只有搞清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明确合同目的,才能确定合同的性质及合同的准确名称;只有明确合同的目的,才能“规划”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只有明确合同的目的,才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实践中,明明是加工承揽合同,有的当事人当作买卖合同处理;明明是一般合作建房合同,有的当事人当作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处理,结果导致合同名不副实。有的当事人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例如,明明是企业相互借贷合同,确要搞成一份合作经营合同。

二、注意合同的有效性

  合同有效性包括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合同主体是否适格,二是合同目的是否正当,三是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保证合同的有效性,要特别注意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除了上述规定外,还要注意一些特别法的相应规定。在起草和审查某一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当中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只有不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合同的有效性才能得到保障。合同个别条款无效并不导致整个合同无效,整个合同无效并不导致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当合同个别条款无效时,只需修改该个别条款;当整个合同无效时,就要重新起草一份新的合同。

三、注意合同的平衡性

  所谓合同的平衡性是指合同一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没有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的合同,一方享受了权利,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必须“匹配”,不应出现有权利主体而没有义务主体、或有义务主体而没有权利主体的情形,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内容应与另一方当事人的义务相对应。不注意合同的平衡性,过分强调一方的权利、忽略合同相对方的利益的合同草稿,要么得不到签署,要么变成“显示公平”,最终难免导致当事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四、注意合同的可操作性

  “实现合同可操作性是合同得以有效利用、完成交易和实现利益均衡的具体保证”。尤其像建设工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BOT合同诸如此类的履行周期长、影响因素多、风险大的合同,更需要对于可操作性做出更高的要求。合同缺乏可操作性具体表现在:对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不明确不具体,过于抽象原则,没有违约责任条款或对此规定不清,虽规定了损失赔偿但没有计算依据,整个交易程序不清晰,合同用语不确切等等。在美国甚至我国港澳台地区,一份“简单”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可能长达十几页,各方权利义务规定得清清楚楚,违约责任非常详尽,对可能产生歧义的名词还用一章作出“定义”,虽然读起来有点拗口,但执行过程中不容易产生歧义、误解和扯皮。从某种意义讲,合同就是立约方对合同所涉事项的事先“规划”和“设计”,这种规划和设计既包括对立约各方“角色”的规划和设计,也包括对交易程序的“规划”和“设计”,还包括立约各方如果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不能达成共识一旦“诉诸法律”的“规划”和“设计”。

五、注意合同结构的合理

  合同结构是指合同各个组成部分的排列、组合和搭配。合理的合同结构,即整体框架协调、各条款功能互补,从而可以避免和减少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和歧义。

  合同通常由三部分组成,即首部、内容、结尾。首部一般包括标题、合同编号、双方当事人名称、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行、账号等。内容一般包括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目的(常见的鉴于条款)、标的物、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终止、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法律适用、保密、权利放弃、权利转让、继承者和受让人、修订、可分割性、全部协议(常见的取代条款)、未尽事宜、通知、合同正副本份数及保存、附件等。合同结尾一般包括签约单位盖章及签约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等。

  关于合同内容的叙述顺序,通常做法是:对合同标的物、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等合同必备条款进行叙述,对各方权利与义务进行界定,然后就是各方的保证和承诺、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方式,其他条款可以放在合同后半段或以“一般规定”单独叙述。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抓住重点,二是叙述方便,三是能够保证合同整体框架协调。

六、注意合同体例的适当

  合同体例通常是指合同简繁及合同各条内容排列形式。有的合同方方面面的内容都要涉及,有的合同力求简要;有的合同采取先有“章”,后有“条”,“条”下面是“款”,“款”下面是“项”,有的合同只有“条”、“款”、“项”,有的合同干脆就按“一、二、三 ┅┅ ”顺序排列。合同体例要与合同所涉事项、金额、履行方式、有效期、操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相适应,即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不能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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