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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办理公证要收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0 23:52:57 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是需要交纳一定费用的,当事人在办理公证的时候,还需要根据公证处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无法办理好公证手续。更多关于安置房办理公证要收费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是需要交纳一定费用的,当事人在办理公证的时候,还需要根据公证处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无法办理好公证手续。更多关于安置房办理公证要收费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安置房办理公证要收费吗

  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是需要交纳一定费用的,当事人在办理公证的时候,还需要根据公证处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无法办理好公证手续。

安置房办理公证要收费吗

  二、办理公证有哪些效力

  (1)证据上的效力。一切公证书都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因为公证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证明,一旦纠纷发生,公证书就成为特殊的书证,证明力较强。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

  在审判人员认为没有疑义的情况下,即可将公证书作为证明事实的证据。

  (2)执行上的效力。我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对于追偿一定数额的金钱或物品的债权文书,经审查该项债权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双方对债权本身无争议,债务人应履行、能履行而不履行时,公证机关可以给予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这种证明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债权人可据此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3)法律上的效力。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是该项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之一,如没有履行公证,该项法律行为则没有生效。

  三、公正组织的组成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公证组织是,在直辖市、县(自治县)、市设立公证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市辖区也可设立公证处。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证职能。公证处由公证员、助理公证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以设主任、副主任领导公证处的工作,但主任、副主任必须由公证员担任,并且必须执行公证员职务。一切公证行为由公证员办理,助理公证员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行为。公证处受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公证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司法部通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检查监督全国公证工作。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办理公证也是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可以提前准备好。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安置房办理公证要收费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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