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强制拆迁合法吗
导读:
在农村,经常可以看到房子的墙上标记了“拆”,这种就是要拆迁的范围。如果有些百姓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拆迁应该怎么办?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关于政府强制拆迁合法吗?依法强拆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法院不予强拆的条件是怎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关于政府强制拆迁合法吗
如果是政府批准的强制拆迁那就是合法的。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3、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4、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依法强拆的法律程序
1、强制拆迁的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
2、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的情形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
3、强制拆迁的四个环节
(1)先行告诫说服
“大兵压境”时,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教育,讲清前因后果,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拆迁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让房拆迁。对实在无法说通的,再实施强制拆迁。
(2)全面保存证据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动手强制拆房前,应约请公证人员到场,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予以录像、照相,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名,以防产生争议。
(3)妥善保管财物
拆房时,须通知被拆迁户家庭成员、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到场,将被拆迁户的财产逐一清点登记,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工作人员签名后,交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统一保管,不能损坏,更不能丢失。
(4)保障人身安全
注意被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解。对确有阻碍强制拆房、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被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各方人身安全。
三、法院不予强拆的7个条件
(一)明确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确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了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产生活经营条件没有得到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予强制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5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也就是政府机关。
综上所述,关于政府强制拆迁合法,只要是政府批准的那就是合法的。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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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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